索引号 | 01526376-3/20250725-00010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7-25 10:15:56 |
文号 | 浏览量 |
解宏伟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腾冲实验学校附近修建公厕的建议(0015号),已交我们办理,经会同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腾冲实验学校至东升段,小区居民众多,学校上下学时段接送学生家长往来频繁,学校周边没有公厕,附近公厕位置较远,确实存在“如厕难”问题。
二、关于你建议在实验学校附近修建公厕,我局认为很有必要。经过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配合,对实验学校周边进行了实地调研,具体情况如下:一是根据《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87)第2.0.3条:“公共厕所的相间距离或服务范围为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宜小于300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环境卫生设置标准》(CJJ27-2012)第3.4.3条:“公共厕所设置密度指标为城市道路生活性路段400米-600米”要求,该区域属流动人口高度密集路段和生活性路段,且周边公厕距离超过600米以上,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置要求。二是腾冲国土空间规划腾冲实验学校门口土地为绿化用地,暂不具备建设公共厕所的条件。三是市住建局正在积极谋划上报腾越片区实施公共功能提升改造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该项目规划新建城市公厕6座。
下步,市自然资源局将充分考虑实验学校周边特殊性,在原规划为绿化用地的范围内进行相应调整,就近选址规划公厕位置;我局将优先申报项目争取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及时启动建设实验学校公厕。
感谢你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你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 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