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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3/20240805-00006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4-08-05 09: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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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腾冲市第三届三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马站乡政协联组:

首先,感谢马站乡对我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在市政协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关于林业防火通道建设的建议》(68),经市政府批转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您们提出的关于林业防火通道建设的建议具有前瞻性,建议非常好。对全市重点风景名胜区、重要区域和高风险点进行全面的规划,提高防控森林火灾的应急和处置能力。有利于发展林产业、沿线群众的生产生活、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达到提升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的目的,符合现实情况很有必要。

二、根据20069月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通过,2006121日实施的《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章(保护)第二十六条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三)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画、涂污;(三)乱扔垃圾。

三、根据2011930日通过的《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十六条:风景名胜区内的水源、水体应当严加保护,禁止污染和过度利用;禁止围、填、堵、塞水面和围湖造田;风景名胜区的地形地貌应当严加保护。在一、二级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开山采石、挖沙取土和葬坟。风景名胜区景区内的工程建设,禁止就地取用建筑材料。在风景名胜区建设森林防火通道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四、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要求,20241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新形势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工作重心、治理方式、基础建设、火灾扑救、安全建设的“五个纵深拓展”,云南省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2‰以内。全力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坚持“平急两用”,加快推进生态防火工程建设。支持将林区公路按行政等级列入公路建设规划,提高路网密度和通达水平。到2024年底,新建改造重点林区1.55万公里应急道路。到2025年底,力争重点林区林火阻隔网密度达到4.7/公顷、国有林区路网密度达到3.1/公顷,森林防火通道项目在今后属国家投资重点。

五、近年来,我局根据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编制完成《云南省腾冲市边境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规划(2016-2025)》《腾冲市森林草原防火规划(2020-2025)》对全市森林防火通道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并结合每年上级安排的防火通道项目及资金情况,对重部位重点区域逐年逐步进行防火通道建设。2024年实施的增发国债森林防火应急通道建设项目,项目实施重点为中缅边境一线国有林场,高黎贡山周边乡镇,项目新(改)建森林防火通道308公里,项目投资1.39亿元,其中涉及马站乡辖区428.826公里(小蒿坝至大蒿坝防火通道改扩建4.080公里 ,凤地瞭望台至直站岭防火通道改扩建1.09公里,双铁路至凤地瞭望台防火通道修建1.1公里,弯塘至双铁路防火通道新建22.556公里),计划投资大约1441.3万元,项目预计20246月开工建设,202412月底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进一步提升高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及森林资源保护能力。

下步工作,我局积极向上争取森林防火通道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集体林区森林防火通道项目,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市林草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希望您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林草业的健康发展。谢谢!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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