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40627-00018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6-27 09:3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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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云娟委员:
您在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87号提案上所提《关于加强涉外婚姻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交由腾冲市民政局主办,公安局、外事办、妇联协办。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涉外婚姻的关注、关心和支持。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涉外婚姻登记工作情况
(一)腾冲市婚姻登记中心依法受理的边民婚姻登记工作情况。根据《中国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腾冲市仅办理腾冲居民与缅甸歪莫(WAINGMAW)边民的婚姻登记。缅甸歪莫以外的缅甸居民及其它涉外婚姻登记须按规定到保山市级或省级办理。根据办法的规定,办理边民婚姻需要缅甸一方人员提供出入境证、缅甸居民身份证(马邦丁)、缅甸边境县(市、区)政府机关出具的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婚姻状况证明和同意与中国边民结婚的证明。然而由于缅政府政治局势的特殊性,缅甸歪莫的边民普遍无相关证件,而婚姻状况证明认证工作复杂,缅甸边民须到镇级以上政府机关申请出具证明文件,还须向缅甸公证机关等部门层层申办,办理时限长,手续繁杂,且需缴纳一定的认证费用,在办理过程中,中方也需要全程陪同,造成了极大负担。同时缅甸政府机关对歪莫边民出具证明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十分严格,基本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因此,腾冲市婚姻登记中心自开始办理边民婚姻登记以来仅有1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在腾冲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办理涉外边民婚姻登记。
(二)保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依法受理的腾冲籍居民涉外婚姻登记情况。2019年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对数为50对(涉缅48对,涉越南1对,涉老挝1对,涉泰国1对);2020年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对数为19对(涉缅17对,涉越南1对,涉泰国1对);2021年是历年来登记最少的年份,登记1对(涉英国1对);2022年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对数为2对(涉缅1对,涉法国1对);2023年是历年来登记最多的年份,登记81对(涉缅77对,涉越南1对,涉老挝1对,涉马来西亚1对,涉美国1对);截止2024年6月10日,共办理45对。
(三)腾冲籍居民跨境婚姻中涉缅外方配偶情况。腾冲籍居民涉缅婚姻中以缅籍女方嫁入为主。2019年涉缅婚姻48对,性别比例男性外籍占4.2%,共2对,女性外籍占95.8%,共46对;2020年涉缅婚姻17对,均为缅籍女性嫁入,性别比例女性外籍占100%。因疫情影响2021年没有涉缅婚姻;2022年仅有1对涉缅婚姻,为缅籍女性嫁入。2023年涉缅婚姻77对,性别比例男性外籍占1.3%,共1对,女性外籍占98.7%,共76对。
二、涉外婚姻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涉外婚姻摸排情况
据腾冲市公安局摸排统计,截至2024年5月16日,与腾冲市居民通婚并实际居住在辖区的涉外婚姻人员有3339人(男64人,女3275人)。涉外婚姻人员绝大部分为缅甸籍人员,人员分布在我市的19个乡镇(街道),最早的已在我市滞留30多年。这些人员绝大多数与我市各乡镇(街道)村民按当地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形成事实婚姻并生儿育女,没有办理合法的涉外婚姻手续,没有合法的入境证件或居留证件。
(二)涉外婚姻人员管理情况
一是将境外人员治理作为平安建设和疫情防控的“规定动作”,出台《腾冲市境外人员管理服务办法(试行)》《深化“三非”外国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个单位职责任务,规范管理事项,确保有章可循。二是在腾冲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成立腾冲市境外人员管理服务中心,抽调公安、海关、人社、翻译公司等进驻实体化运行,为境外边民和涉外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三是统一公安机关与各职能部门管理口径步调,将辖区涉外通婚人员及其偕行子女纳入实有人口管理,建立人头档案,对符合条件的通婚人员予以办理《境外人员身份识别卡》,按照“应采尽采、不漏一人”的原则将跨境通婚人员信息全部采集录入《境外边民基础管控平台》;将持护照的涉外通婚外国人信息采集录入《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适时开展回访座谈和法律法规宣传,采集率达100%。定期电话抽访辖区常住跨境通婚人员管理情况,抽访情况纳入市公安局年终考核。定期不定期开展外国人信息录入和日常管理指导培训,及时掌握轨迹动态,确保数据鲜活准确。由派出所与村(社区)共同管理,通过管理我方公民延伸管理好涉外婚姻外方及其偕行子女。三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宣传、微信推送等形式开展涉外法律法规和禁毒防艾知识的宣传,加大对禁止非法入境的宣传力度,提高跨境婚姻外方配偶和我市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组织公安、外事、民政、卫健、疾控、海关等部门人员赴边境乡镇进行人口管理、婚姻登记、外事政策、计划生育、疾病预防等法规宣传,发放有中缅文对照的宣传资料,开展了15次宣传活动,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关注和热烈欢迎,群众的知悉率得到了大力提升。四是结合“三查四告知”,对辖区跨境婚姻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和见面清查并签订承诺书、告知书。对生活作风乱、有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的跨境通婚姻人员及“三非”人员坚决严格查处并遣送出境。
(三)涉外婚姻家庭传染病防疫工作
1. 由于近年来我市农村大龄男青年与缅籍妇女通婚人数较多,而跨境通婚人群家庭婚育观念落后,缺乏婚前体检的常识,入境前后没有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和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很容易将自身携带的艾滋病等传染病病毒传播至我国公民,影响我市新生儿的优生优育,存在二代传播艾滋病、性病、丙肝的风险。我市卫健部门为此积极做好跨境婚姻家庭的传染病筛查防治工作,据市卫健局统计,目前跨境婚姻家庭HIV检测率97.59%,检出缅籍HIV阳性66人(女性64人,男性2人),中国籍HIV阳性38人(男性36人,女性2人)。跨境婚姻HIV感染者累计接受抗病毒治疗80人,在治52人,2024年新增抗病毒治疗0人,接受母婴阻断治疗艾滋病1人,梅毒4人,乙肝11人。
2. 防疫保障措施。一是对腾涉外婚姻人群中感染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提供免费咨询检测、HIV确诊、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母婴阻断服务、随访服务等;将诊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规范涉外婚姻人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管理;落实推套防艾工程,提高目标人群使用安全套的可及性和使用率。二是强化防疫关怀救助。将符合条件的涉外婚姻家庭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纳入低保救助,发放救助金;对涉外婚姻人员中贫困艾滋病患者机会性感染、毒副反应治疗、常规检测等费用给予减免,同时发放交通费补助和临时救助;对涉外婚姻家庭开展生育意愿登记,免费HIV、梅毒检测,对HIV阳性孕妇提供免费母婴阻断治疗服务和追踪随访管理,免费项目包括治疗药物、定期随访、孕期检查、住院费减免、免费奶粉、暴露儿童免费随访、抗体检测,对特别贫困家庭提供贫困孕产妇救助等。
3. 落实计生惠民政策。一是2021年7月28日起,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及省、保山市“放管服”工作要求,对涉外婚姻中符合办理一、二、三孩生育登记服务条件的家庭均严格落实一、二、三孩生育登记服务。二是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对2015年12月31日24时以前出生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涉外婚姻家庭实施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并及时对其家庭申报独生子女保健费、教育奖学金。三是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等工作“放管服”改革后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严格对部分涉外婚姻计划生育家庭居民医保减、免个人承担费用对象资格认定标准进行审核,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减、免个人承担费用,对未能将户口迁至云南省定为农村居民的涉外一方享受的减、免资格对象予以清退。
三、多举措确保涉外婚姻家庭生产生活
(一)推进技能培训,帮助涉外婚姻家庭群众增收
一是市人社局提供免费技能培训。通过公开招标后培训下乡的方式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对有求职就业意愿和技能提升涉外婚姻家庭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升涉缅家庭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二是针对涉外家庭无法外出就业等问题,通过推荐本地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服务,帮助涉外家庭人员就近就地就业,增加家庭收入。
(二)落实兜底保障,为涉外婚姻家庭实施精准救助
腾冲市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全面排查辖区内涉外婚姻困难家庭,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救急难”作用。通过循序开展工作,截至2024年5月,全市累计为4220户次符合民政救助政策的涉外婚姻困难家庭实施救助,累计对符合条件的涉外婚姻家庭实施农村低保救助2054户次,城镇低保救助19户次,临时救助2147户次。
当前,边境地区跨境婚姻既是一个客观现象的存在,又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社会问题,需要从国家、省级、地方层面建立与邻国间的磋商机制,完善相关法律规章,出台适应当地边民跨境通婚的地方性法规文件。特别是随着跨境婚姻数量的不断增加,边境辖区跨境婚姻管理的各种难点、热点和社会深层次问题将逐步凸显。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探索创新跨境婚姻的社会管理模式,使我市跨境婚姻管理工作更上一步台阶。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涉外婚姻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腾冲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