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40613-00010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6-13 14:38:36 |
文号 | 浏览量 |
致公党腾冲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专门学校建设的建议》(第03030108号),已由市人民政府交由教体局牵头,市政法委、公安局、编办、民政局及司法局协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专门学校建设政策支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20号)要求: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专门教育发展和专门学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需要合理设置专门学校。
鉴于腾冲市学校管理目前存在诸多困难:一是校园霸凌现象时有发生;二是部分学生结交社会不良青年,对自身发展形成错误认知、养成不良习惯;三是学校对违纪学生管理转化困难突出、成效不明显。因此,在腾冲市设立专门学校的需要相当迫切。
二、腾冲市专门学校建设情况
为加快躺床上专门学校建设,腾冲市教育体育局已将专门学校列入《腾冲市中小学校点布局规划》,目前正处于选址阶段。待具体办学地址确定后,将及时启动相关建设工作。
三、对专门学校管理的思考及计划
(一)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会由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专门学校等单位,以及律师、社会工作者等人员组成,研究确定专门学校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做好学生招录及管理教育。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向腾冲市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由腾冲市教育体育局决定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三)形成工作合力。鼓励专门学校聘请驻校社工、联校社工,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律师等参与学校教育管理、效果评估等工作。对于社会力量举办的专门教育机构,依法严格管理,加强业务指导,防止发生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注重家庭、社会、学校协作,密切家校联系,帮助未成年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消除顾虑和误解,形成社会、家庭、学校共同支持、促进专门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
感谢你们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你们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推动腾冲教育高质量发展。
腾冲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