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3-0701028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7-01 15:13:08 |
文号 | 浏览量 |
关于对政协腾冲市第三届二次会议第17号
提案的答复
陈韶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腾冲东湖公园周边环境的建议》(17号),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现状
东湖公园周边涉及居民区和美食城等人口密集点,我局辖区中队和夜班中队长期对东湖周边区域进行日常巡查和治理,但在日常管理中,流动摊点、车辆停放秩序和垃圾清运一直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二、办理情况
(一)针对提案中提到的“整顿规范东湖至闫家塘区域的路边摊点、临时摊点”的建议,由综合执法局牵头,加强人员巡查和日常监管,定时段、定人员、守点式进行日常管理,定期开展部门联动执法,严厉打击周边存在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视情节轻重,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二)针对提案中提到的“规范区域停车,可将闫家塘美食城旁的空闲地块改造提升为生态停车场”的建议,通过现场勘查,闫家塘美食城旁设有一个停车场可供车辆免费停放。停车场改造提升工作涉及到的相关事宜较多。通过调查了解,闫家塘美食城外临时停车场产权应属建安城投公司,是否可改造提升需由建安城投公司上报市人民政府进行规划统筹纳入项目方可进行施工建设,我局只能在职能职责范围内对周边区域车辆停放进行规范,引导周边居民商户文明通行和规范停车,对不在指定区域内停放的车辆,由综合执法局联合相关单位进行拖离、处罚。
(三)针对提案中提到的“增加该区域环卫设施设备,及时清运垃圾,按发改部门核定标准合理收取区域内垃圾清运费”的建议,闫家塘美食城的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理由腾冲市无害化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2022年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52500元。垃圾收集设施是由腾越街道设置,美食城外围周边的费用也是由腾越街道进行收取。
三、下步工作
我局将依据工作职责持续加强对东湖公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对流摊和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进行规范,按时清运周边垃圾。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您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