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2-0710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7-10 16:4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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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明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落实好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障的建议》(60号),已交由腾冲市民宗局主办,民政局、人社局协办。经民宗局会商民政局、人社局研究,现共同答复如下:
一、人社部门现行相关政策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目前农村居民、普通农民可自愿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宗教人士可根据自身情况,参照参保条件及待遇水平自愿选择一种保险参保,无政策规定宗教人士在养老保险方面有特殊照顾。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至法定退休年龄前的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都可以参保(不限制户籍,农村和城镇户口均可)。年龄偏大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根据现行政策,可延长缴费,延长缴费人员累计缴费至满15年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遇待遇领条取条件,根据现行政策,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累计缴费180个月及以上的参保人,可申请办理退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腾冲市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村(社区)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目前普通人员最低缴费档次为200元/年,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100元/年的缴费档次,由州市、县级人民政府全额代缴。遇取件待遇领取条件,根据现行政策,不论男女都是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2011年),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当按年缴费,年满60周岁当年允许补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当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二、民政部门现行相关政策
根据现行政策,凡符合条件的宗教机构人员,可根据困难情况申请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保障;凡具有腾冲户籍且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申请享受高龄津贴。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规〔2021〕2号):“第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三)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教职人员生活困难,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如所在宗教场所财产收入审核不符合保障条件,将无法纳入保障。
1.办理程序:申请(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办或受委托的村、社区)--审核(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对平台核对)--审批(民政局根据乡镇、街道审核后进行审批)--资金发放(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社银一体化”发放)。
2.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1年7月起城市低保为670元/人/月、农村低保为5000元/人/年),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城乡低保。
3.提供材料:书面申请、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要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得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1)拥有的人均金融资产超过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上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含)的;(2)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前12个月内购买使用价格5万元(含)以上机动车辆(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车)或大型农机具、工程机械的;(3)在城镇购买商品房、门面房的;(4)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和有一定效益的;(5)家庭财产状况或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规〔2021〕3号),宗教教职人员生活困难,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特困人员申请。
1.办理程序:本人或他人代为申请(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办或受委托的村、社区)--村(居)委员会民主评议--审核(民政办入户调查、核对平台核对)--审批(民政局根据乡镇、街道审核后进行审批)--资金发放(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社银一体化”发放)。
2.条件:具有腾冲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符合孤儿养育政策的,按照孤儿保障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3.提供材料:书面申请、《云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表》、残疾证等相关依据材料。
4.要求:申请人符合下列情形的,不应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1)申请人拥有各种类型汽车的(残疾人专用车除外)。(2)申请人拥有、租赁的居住用房合计超过两套(含两套)的或申请人拥有非居住用房的。
(三)如低保、特困人员均不符合,出现临时困难可针对性申请临时困难救助。申请临时救助的程序和要求如下:
1.办理程序: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审核(村、社区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核对平台核对)--审批(乡镇、街道根据上年农村低保标准的50%进行权限内审批,民政局根据乡镇、街道审核后进行审批)--资金发放(乡镇、街道或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社会化发放)。
2.条件: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1)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2)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基本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在提出申请之前6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个人自付医疗、基本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后(即已扣除政府补助和社会帮扶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3.提供材料:书面申请或《城乡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表》、家庭困难相关依据材料。
4、要求:一个家庭或个人每年接受临时救助的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原则上为一事一救,不得以同一事由反复申请。
(四)根据《腾冲市民政局腾冲市财政局腾冲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腾民政发(2016)113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可申报高龄津贴。
1.办理程序:申请(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办或受委托的村、社区)--审核(工作人员核实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信息)--申报审批(民政局根据乡镇、街道申报进行审批)--资金发放(民政局采用社会化发放的方式存入本人银行卡内)。
2.条件:凡具有腾冲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老人年满80周岁前一个月,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其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3.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综上,目前无政策规定宗教人士在养老保险方面有特殊照顾,但宗教人士可根据自身情况,参照参保条件及待遇水平自愿选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种保险参保。宗教界人士如有生活困难,根据现行政策,凡符合条件的宗教机构人员,可根据困难情况申请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保障;
凡具有腾冲户籍且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申请享受高龄津贴。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程序有具体规定,一般由本人申请,经过乡镇、街道(村、社区)审核后审批,达到条件的进行资金发放。下一步,市民宗局、民政局、人社局将持续关注宗教界人士
生活保障工作,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依法给与办理。感谢你们对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你们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腾冲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