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2-0714010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7-14 16:17:55 |
文号 | 浏览量 |
黄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使用农机用具、维护交通运输安全的建议”(第24号)提案已交由交警大队主办,农业农村局、道路交通运输局协办。经商公路分局、农业农村局、财政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现实状况
目前腾冲市有微耕机15395辆,变型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大中型拖拉机)6224辆,其中手扶拖拉机3033辆,大中型拖拉机3191辆;其中曲石、界头保有量占比较大,曲石、界头拖拉机与微耕机保有量占全市保有量的54.5%,曲石、界头是农业生产大镇,现代农业生产逐步走向机械化,但给道路交通管理带来了隐患。拖拉机违法载人、超载、超高超宽,微耕机违反规定上道路行驶及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时常发生,特别是拖拉机、微耕机无车辆照明设施差,夜间行驶存在较大隐患,给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较大事故埋下祸根,2019年共发生拖拉机事故68起,死亡1人,受伤26人,直接财产损失3.455万元;2020年共发生拖拉机事故56起,死亡0人,受伤17人,直接财产损失1.205万元;2021年共发生拖拉机事故43起,死亡0人,受伤18人,直接财产损失0.8万元。2022年共发生拖拉机事故32起,死亡0人,受伤9人,直接财产损失0.54万元。
二、办理情况
经调研,腾冲市微耕机、变型拖拉机存量大,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为加强管理,消除隐患,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治。
(一)加强源头管理。加强微耕机源头销售环节的管理,要求对新购的微耕机车头、车尾必须粘贴必要的反光标志后才能售卖。拖拉机已停产,农业农村局将会加强对存量拖拉机的安全监管,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学习,并严格执行微耕机、变型拖拉机的管理规定。
(二)协同共治,齐抓共管。积极协调镇(乡、街道)交安办,拿出专项资金,对辖区存量的拖拉机、微耕机采取亮头亮尾工程,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联合排查和治理,目前已经有部分乡镇完成。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依托示范单位、示范路创建及“美丽乡村行”巡回演讲活动,进一步深入社区、村社(特别是微耕机、变型拖拉机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强化群众安全出行意识,增强群众守法意识。对购买群体加强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告知其微耕机是不能上道路行驶的,到田间作业需要借道通行,必须要靠右通行,通行时不能载人、载物。
(四)加大执法力度。根据微耕机、变型拖拉机出行规律特点,合理安排勤务,对微耕机、变型拖拉机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措施,对报废拖拉机采取强制报废,减少存量。
三、下步工作
下步,交警、农业农村、交通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将持续加强对微耕机、变型拖拉机管理,消除隐患,有效预防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涉及每一位交通参与者,涉及千家万户,涉及全社会。我们深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群众利益无小事。下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持续努力分步解决交通安全问题,尽力为民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你一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你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