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50527-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5-27 16:28:56 |
文号 | 浏览量 |
尊敬的代表:
您在会议上所提的“关于推动火山地质公园地区发展的建议”,经市政府批转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专题办理会议,安排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落实办理,在与您面商的基础上,现书面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火山地质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地质公园辖区群众对腾冲火山地热地质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一、建议内容基本情况
(一)腾冲市火山地热地质公园基本情况
2001年,云南腾冲火山地热国家地质公园经国土资源部批准设立,面积201.68km2,以保护世界著名的腾冲火山、地热地质遗迹和地质景观为保护目标、以开展丰富多样的地学、文化休憩旅游、生态旅游、康乐旅游、商贸旅游为发展目标。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2023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根据相关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地质公园的保护和管理事项更加明确,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了禁止,对居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的生产生活及设施建设和符合要求的文化、体育活动和必要的配套设施建设活动进行了规范,可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建设。
(二)科学区划自然保护地范围和为社区居民发展空间预留情况
因历史原因,腾冲自然保护地存在区划不合理、相互交叉重叠现象,为有效解决全市自然保护地历史遗留和现实矛盾冲突问题,2020年6月腾冲启动了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整合优化过程中对腾冲的资源现状、群众生产生活现状、文化旅游发展情况进行了统筹考虑,将保护对象相同的3个保护地(地热火山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归并为1个风景名胜区,将自然保护地内符合调出的范围进行了调出,整合优化后全市自然保护地布局将更加合理。目前,腾冲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已上报国家林草局,待审批中。腾冲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正式获批后,将重新编制自然保护地规划方案,新规划方案将进一步统筹协调保护对象和社区发展空间的合理布局,真正实现保护和发展统筹推进的目标。
(三)自然保护地生态补偿机制情况
目前,国、省、市级均未设置自然保护地专项补偿机构,腾冲为提高自然保护地内的居民的收入,一是将自然保护地内的林地尽可能地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如:火山地质公园内有林地19773.55公顷,已纳入生态补偿面积8365.85公顷(其中公益林2967.5公顷、天然林停伐保护5398.35公顷),占林地的42.31%,每年下拨生态补偿资金180.2225万元。二是景区开发建设过程中留足周边居民发展空间,增加群众收入,譬如:马站火山景区首先在景区规划中设立缓冲区,由村民小组社员自发性组成团体,注册“腾冲保家马队经营管理专业合作社”在景区内开展经营活动,增加群众收入,其次是旅游公司将规划建设的多功能服务区提供给村民使用,目前公司共建有摊位176个,提供给景区周边相关村社进行经营,增加群众收入。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呼吁加快制订出台《自然保护地法》
出台《自然保护地法》,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当前,针对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地的专门性法律法规不完备。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地在自然属性、保护对象、利用价值、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监管执法等方面各有特点,有的还没有法律规范,已有的也须修改完善。对此,建议把《自然保护地法》尽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建立“基本法+专类保护地法”体系,为自然保护地的空间规划和管理能力提升奠定基础。
(二)建议将自然保护地内林地全部纳入生态公益林,并适当提高自然保护地补助标准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仍有大量集体林地位于自然保护地内,建议省政府制订出台自然保护地资金补偿标准(在一般公益林补助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并纳入省财政预算。在后续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提高补助标准。
(三)科学合理编制社区村庄规划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周边的社区发展依然和自然保护地紧密相连,为解决好社区发展与自然保护地保护关系,科学合理编制社区村庄规划,将乡村振兴规划与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进行合理衔接,通过科学规划,夯实乡村振兴的产业支撑,加快培育农村发展新动力,做到即严守生态环境底线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再次感谢您对腾冲市自然保护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您的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市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合理利用自然保护地资源的科学途径,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做出更大的贡献。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