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40802-00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8-02 17:08:58 |
文号 | 浏览量 |
清水镇代表团:
根据腾冲市第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清水镇代表团第88号《关于给予“一队一站”消防力量建设及装备支持的建议》,市消防救援局已收悉。经与代表协商,并实地调研、座谈、走访,充分听取意见。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清水镇代表团建议:为确保“一队一站”正常履职,推动基层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建议从市级层面,一是统筹安排资金或直接由市级配发“一队一站”所需装备器材;二是给予资金支持更新购置满足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需求的消防车辆;三是市级统一聘用人员,经由市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培训后,分配到乡镇上岗履职。
二、贯彻落实情况
2022年8月12日,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应急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11月30日,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也联合印发了实施方案。方案一是明确了队站营房设施建设、装备器材配置和制度机制建设标准。二是明确了工作人员组成,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至少配备2名事业编制人员、8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至少配备1名事业编制人员、2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乡镇志愿消防队至少配备1名事业编制人员、2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消防工作站不少于2名人员,具体可由乡镇政府承担综合执法职责的现有机构事业编制人员担任或由乡镇专职消防队事业编制人员兼任。“一队一站”事业编制人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招聘办法,由州(市)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联合制定,招聘和整合工作由县(市、区)级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三是明确了经费保障,要求各地将“一队一站”建设所需的消防业务经费、人员保障、装备器材购置、营房建设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代表团提出的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建议由市级统一聘用人员,经由市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培训后,分配到乡镇上岗履职。针对该建议,我局认真研究,除腾越、西源、和顺外的其余16个乡镇均已成立乡镇专职消防队,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已相对固定,我局也通过实地对辖区所有乡镇专职消防队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指导。若由市级统一招聘,人员将会出现聘用、辞职频繁,不熟悉业务技能和辖区状况,接处警战斗力下降等等不利因素。为此,需要各乡镇结合实际,再次梳理整合现有人员,按照方案要求,完成“一队一站”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配齐工作人员,加强营房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完善制度建设。积极与清水镇沟通协调,加大“一队一站”建设现场指导力度和政策倾斜,同时,积极推动清水镇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实际统筹解决营房设施、人员调配、工作运行等建设管理问题,确保“一队一站”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腾冲市消防救援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