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40801-00059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8-01 16:4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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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安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的建议》(第133号)已交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办理,经商市自然资源局,现答复如下:
一、现状
(一) 团田乡发展情况
团田乡全年气候温和,无霜期长,光照充足,雨量充沛,素有“鱼米之乡”之称。土壤肥力条件好,无毒无工业污染,具有发展蔬菜、优质稻、稻田特色养殖、百香果、棕包、柑橘、葡萄等观光、休闲农业得天独厚的优势。以市场需求导向,结合乡情,选择适宜种植的果蔬品种,打造观光、采摘为一体的果蔬基地。改善沿江流域交通条件、基础设施,充分利用当地特有风貌,打造沿江流域田园综合体。
(二)耕地保护存在问题
农村用地碎片化、无序化、低效化,尤其是近年来“大棚房”问题、占耕地建房问题、耕地保护督查发现问题和土地卫片违法建设问题突出。
1.经济作物冲击。因为资本注入,部分农业企业流转土地后建设大棚房,规模化发展石斛等中药材,比如石斛等产业,导致耕地“非粮化”。传统粮食产业和茶叶等经济林果产业相比经济效益低,产业争地问题突出,农户更倾向于利用农田种植经济林果。
2.农村劳动力减少。随着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减少,部分土地撂荒,耕地无人管理。农户对耕地保护政策法规不熟悉,保护耕地的意识薄弱。
3.保护规划过于僵化。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确定后,随着时间推移,动态管理就缺乏合理的调整空间,比如通过后备资源开发新增耕地长期不能划入保护范围,而遭受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农田,短期内无法恢复的又难以调整,应有规划动态管理的相应补救措施。
4.耕地保护管理机制不完善。耕地保护指标自上而下逐级下达呈刚性,与实际情况有差异,难以在规划保护中体现, 一旦规划批准,要涉及调整基本农田,就必须上报国务院批准, 因此在调整中暴露的一些问题难以及时得以解决。现有的耕地保护法规刚性有余,而韧性不足,尤其在操作层面上,缺乏科学的可操作的运作程序和规范化的法规。在定期检测动态管理,规划审批等环节缺乏规范化的制度,导致知法难以守法,守法挡不住违法的现象时有发生。
5.耕地保护缺乏配套的保护资金支撑。在落实耕地保护资金方面,缺少必要的政策法规保障,资金投入不足,资金渠道不畅,尤其是对有限的保护资金缺少监管,难以真正将保护资金落到实处。
二、办理情况
(一)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强化源头管控。比如:探索“田长制”做法,按照“早发现、早制止”的目标,设置乡村两级“田长”,对农田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和管护,与河湖长制、林长制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统筹协调巡河员、护林员组成耕地保护巡查员队伍,强化耕地保护监管责任。
耕地保护不仅关系粮食生产安全,更关乎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大局,因此,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土地整治)制度、土地税费制度、耕地保护法律责任制度等八项制度,依法保护耕地。
2022年6月,中共腾冲市委办公室 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腾冲市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腾办发〔2022〕39号),明确提出要“严格动态监管和执法监督,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落实“严起来”的要求,探索建立田长制或包保责任制,网格化巡查机制,严查处的长效机制,建立村级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员制度,发挥其对土地和村庄建设的巡查作用,形成土地违法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探索健全违法违规用地有奖举报线索处理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的高效协作机制,切实解决违法案件移送难、执行难问题。建立完善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机制,加大对破坏耕地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追究失职失责部门和人员责任。”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田长要加强对农户种植作物的宣传引导,对于在耕地上种植作物的,种植何种作物,耕地承包经营主体要提前向田长进行报备,各级田长要全面落实耕地用途管控,对种植作物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指导农户进行耕种。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从土地的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基金,在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级投资基本农田调整项目的同时,加强农业、水利、财政等部门协作,形成基本农田建设合力,保障政府在整合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低产田改造资金和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等方面,进行集中使用,重点投放,扩大资金投入规模效益,形成良性循环投入机制。
1.严格执行耕地开垦费收取标准
目前执行的耕地开垦费收取依据为《云南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开垦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综合〔2011〕18号),根据文件要求,腾冲市属于三类地区,征收标准为:旱地耕地开垦费每亩9000元、水田10500元、基本农田12000元。在建设用地报批之前,按照上述标准收取耕地开垦费专项用于开垦耕地,该部分费用由县级财政统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费标准为 14元/㎡,分成比例为中央30%,省级70%,县级财政无法统筹使用。土地出让收益计提10%作为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县级财政无法统筹使用。
2.耕地流出整改。对耕地流出整改恢复出的耕地,如果耕地农田质量不高、无配套基础设施,需要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在国土三调最新年度变更数据中,耕地流出整改的土地地类已变更为耕地图斑;二是该地块还未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系统中上图入库或虽已上图,但上图图斑属于2018年以前需要改造提升(或基本符合)的农田建设项目图斑;三是该地块能与周边农田连片建设规模达到1000亩以上。满足条件的,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报农业农村局,申请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先纳入储备项目,在上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指标基础上,根据项目成熟度逐一安排实施。
3.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一是相关政策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为充分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保持政策连续性,补贴依据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确认面积,但已作为畜牧养殖场、渔业养殖场占用的耕地;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颁发林权证或已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耕地;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擅自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等7种情况不得享受补贴政策。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土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依据主要为水稻、玉米、小麦、薯类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的个人和组织,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二是团田乡近三年补贴兑付情况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22年团田乡发放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09.516万元,补贴面积3.24028万亩,补贴标准为64.66元/亩,兑付率100%;2023年团田乡发放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14.1299万元,补贴面积3.24028万亩,补贴标准66.08元/亩,兑付率100%;2024年团田乡发放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04.0427万元,补贴面积3.24028万亩,补贴标准62.96元/亩,兑付率100%。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022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三批下达,其中,团田乡累计兑付2022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96.1033万元,兑付率100%(补贴标准:2022年第一批每亩补助10.18元,第二批每亩补助9.28元,第三批每亩补助8.83元)。2023年团田乡兑付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6.9893万元,补贴面积3.5205亩,补贴标准4.81元/亩,涉及农户4392户,兑付率100%。2024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中央还未下达资金。
三是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020年-2023年,我局先后在团田乡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11000亩,共投入资金1257.78万元,其中2020年3000亩、2021年4000亩、2022年4000亩,分别投入资金305万元、453.33万元、499.45万元;即将实施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106亩、投入资金928.61万元;纳入储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4300亩、投入资金645万元。极大地改善了当地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为龙川江流域开发和保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群众增收。围绕“十四五”规划,优化农业布局,着力提高农业组织化、多样化、绿色化水平,重点发展粮、茶、果、蔬、畜、菌、林、渔等多样化复合型农业。一是支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通过曼哈古茶庄园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推动茶文化和旅游的发展。二是根据上级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对农业生产试验示范和推广上加大面积和投入。近三年在团田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200亩,每亩补助200元;实施油菜扩种2800亩,每亩补助30元。三是加强科技服务、农业科技措施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指导培训。同时,围绕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和质量兴农、效益兴农、绿色兴农等要求,制定适合发展的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推广方案,推广应用符合资源节约、增产增效、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
三、下步工作
感谢您们对我市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请您们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