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40618-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6-18 11:06:42 |
文号 | 浏览量 |
胡艳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把尘肺病患者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建议(26号),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统一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保医保〔2020〕33号)的文件规定,“从2020年7月1日起,统一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一)门诊特殊病共15种病种,具体为: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包括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包括肌营养不良症)、运动神经元病、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儿童生长发育障碍(生长激素缺乏症)、小儿脑瘫、儿童免疫缺陷病、耐药肺结核。(二)门诊慢性病共26种病种,具体为: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活动性结核病、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脑血管意外(脑出血、脑血栓、脑梗塞、脑萎缩及后遗症)、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Ⅱ~Ⅲ级、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老年性前列腺增生Ⅱ°~Ⅲ°、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糖尿病、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幼年性皮肌炎)、甲状腺机能亢进(减退)、阿尔茨海默病、癫痫、系统性硬化症、干燥综合征、原发性青光眼、精神病、美沙酮维持治疗(限城乡居民)。”报销政策为:“1.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病年度起付标准500元,统筹支付比例90%,年度支付限额与住院合并计算。2.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年度起付标准500元,统筹支付比例80%。患有一种门诊慢性病的,年度支付限额3000元,患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门诊慢性病年度支付限额不与住院合并计算,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不进入大病报销。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包括新增病种)继续执行保山市原待遇政策,即:起付标准200元,年度支付限额1500元,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支付限额以内符合政策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60%,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累计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目前,尘肺病暂时未被省、市纳入特慢病门诊病种,因腾冲市医疗保险为保山市市级统筹,腾冲市无法制定相关政策将尘肺病纳入特慢性病门诊病种。
尘肺病是一种发生率较高的职业性疾病,该病的发生不仅会降低患者的劳动能力,而且有较高的死亡率和致残率,本病难以治愈,对尘肺病的治疗就是早期预防和后期抗纤维药物治疗,但后期伴随的相关病种“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活动性结核病、肺癌”已相应的纳入特慢门诊病种内,可享受相关的待遇政策。虽然现目前尘肺病暂时未被省、市纳入特慢病门诊病种,但我局在下一步工作中,会积极向上级医保部门汇报申请,努力争取将尘肺病纳入特慢病门诊病种。
最后,感谢您们对我局医疗保障工作提出的诚恳意见,诚挚的希望您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关注医保工作的发展。
腾冲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