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40618-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6-18 11:05:23 |
文号 | 浏览量 |
袁小曼代表: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腾冲文化旅游的关心、支持。您在腾冲市人大第三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的建议》(第10号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现状
2008年市县古道普查队对龙川江现存的古桥进行了系统调查,查清了野猪箐桥和向阳桥的历史和现状,并按标准进行登录填报。2016年保山市政府公布向阳桥、野猪箐桥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相应的保护范围并树立了保护标志碑。2019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向阳桥、野猪箐桥及其他四座古桥打包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办理情况
自2009年曲石镇政府对野猪箐桥进行了抢救性修缮以来,因资金短缺,曲石野猪箐桥内部设施老旧、锌皮房顶破损漏雨情况没能得到及时改善。2017年至2020年我局申请项目资金对向阳桥进行了两次保护修缮。2021年10月6日,由于使用年限久(70年左右)断裂处位于入土部分8米处断裂,桥梁主钢索的锚固段是埋于地下,直接与土壤接触,长期处于潮湿的环境下,腐蚀较严重,腐蚀后主缆索的锚固段的承载力下降,导致主钢绳断裂,桥面坍塌。文管所负责迅速组织施工单位拿出排险方案和修缮加固方案,按程序上报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做好项目资金申报准备工作。现向阳桥修复方案已上报省文物局,待省文物局批复后进行修复。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腾冲市政府将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积极安排本级财政资金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我局将积极申报项目资金,合理做出规划、方案上报省文物局,尽早对古桥群需要抢修的古桥进行整体修缮。三是联合乡镇文化站,加大文物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保护意识。
感谢您对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您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