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40531-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5-31 16:06:06 |
文号 | 浏览量 |
猴桥镇代表团郭云菲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部分商家向青少年销售香烟的监管力度的建议(43号),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现状
目前,我市共有卷烟经营单位6617户(其中企业139户,个体6478户。全市19个乡镇(街道)共设置17个市场监督管理所,监管人员139人。监管对象点多、线长、面广,监管业务繁重,监管力量不足。
二、办理情况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提案办理领导小组,明确了提案办理人员,大力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专项整治。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格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服务体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干部职工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专题学习培训,熟悉掌握《未成年人保护法》内涵,清理市场监管局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能职责。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
二是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共识。组织各市场监管所利用3.15等活动,聚焦超市、便利店、食杂店、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结合日常监管广泛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宣传活动,向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营造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侵害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加强执法,强化监管。日常监管与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和重要时段市场监管,重点检查持证情况、价格、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情况,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行为,定期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打击违法行为,规范校园及校园周边市场秩序,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督促娱乐场所、食品经营者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粘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识,并且签订《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承诺书》。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共检查食品经营户6000户,签订未成年人保护承诺书6000余份,粘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识6250余张。立案查处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案件2件,罚没0.18万元。
三、下步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的宣传,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社会监督作用,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侵害的良好社会氛围。教体局针对学校师生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吸烟危害的认识,使学生自觉抵触、消除吸烟行为。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加强对烟草制品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超市、便利店、食杂店等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侵害。开展学生吸烟溯源行动,对吸烟学生进行全面排查,把提供、销售给学生烟草的个人、商店清单反馈给相关部门处理。
三是加强行政指导。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经营者的行政指导,督促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实落实不得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制品的法律规定。积极引导经营者树立社会责任意识,诚信经营,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环境。
感谢你们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你们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