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40523-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5-23 08:27:46 |
文号 | 浏览量 |
赵兴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闲置校园资产处置的建议》的建议(第116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闲置校产现状
近年来,我市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校点布局、办学条件、生源逐年减少等实际情况,大力推进校点撤并工作,有效整合教育资源,被撤并的校点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据统计,全市18个乡镇(街道)因布局调整后共有312个闲置校点,闲置土地面积735,341.60平方米。其中有土地证的闲置校点261个,证载面积654,789.83平方米(国有土地222宗612,189.33平方米,集体土地39宗42,600.50平方米);土地证遗失校点29个,土地面积53,958.20平方米;没有办理土地证校点22个,土地面积26,593.57平方米。
二、办理情况
(一)对全市闲置校产进行摸底排查。通过排查,全市闲置土地实际用于村级活动场且已改造加固或建房88个校点,村级活动场借用41个校点,土地面积265,933.77平方米;用于幼儿教学、勤工俭学基地等17个校点,土地面积111,792.61平方米;处于闲置90个校点,面积170,859.97平方米;用于烤烟房、建牛场、茶厂、合作社等14个校点,面积18,970.86平方米;用于村卫生室、村委会办公5个校点,面积24,763.80平方米;恢复寺庙、宗祠11个校点,面积11,349.96平方米;三岔河库区淹没5个校点,面积19,921平方米;乡镇政府及村社借用7个校点,面积29,297.24平方米;用于公墓及集镇饮水公益事业2个校点,面积11,387平方米;乡政府、村社出租11校,面积48,459.68平方米;村社自行处置21个校点,面积22,605.71平方米。
(二)制定盘活闲置校产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妥善管理和使用好闲置校产,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确保中小学闲置校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腾冲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腾财发〔2023〕73号)、《腾冲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腾财发〔2022〕95号)等文件精神,目前正在制定全市中小学闲置校产盘活方案,盘活方式具体为:一是优化在用一批。利用闲置校产开设学校劳动综合实践基地,改造建设幼儿园、托幼机构等,满足当地教育发展需求,体现闲置校产教育价值。二是调拨划拨一批。对利用闲置校产已建设文化活动阵地、村民活动阵地的,通过整体划拨方式,体现闲置校产公益价值。三是入股租赁一批。为服务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实际需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产权入股或整体租赁方式,体现闲置校产经济价值。四是核销资产一批。对库区淹没的校点等,采取核销资产的方式处置。五是依法处置一批。对权属为学校,但被村民侵占、村社自行处置的闲置校产,依法依规和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进行处置,维护学校资产的合法权益。
三、下步工作
(一)根据市政府出台的闲置校产盘活方案,按照属地原则,明确主体责任,理清闲置校产权属关系,建立闲置校产清单,对闲置资产进行核查、评估。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坚持“一校一策”原则制定闲置校产处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围绕产业发展和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按照“尊重历史、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逐校制定盘活措施及盘活方式,通过招商引资、自主经营等方式,对闲置校产进行开发利用,分级分类依法依规进行盘活闲置校产。
(三)撤并学校的教学设施、仪器、设备等转入长期保留学校使用,对无使用价值的及时报批处置;撤并学校的不动资产可优先用于保障农村公益事业。
感谢你(你们)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你们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腾冲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