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3-0707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7-07 15:47:39 |
文号 | 浏览量 |
关于对腾冲市人大第三届二次会议
第56号建议的答复
戴朝杰委员:
您们在腾冲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将绿美社区纳入城市规划项目实施的建议”的提案,由市政府批转我局办理答复。经我局专题研究,并安排专人与您面商,现书面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关心和支持!
为进一步做好绿美社区规划建设工作,针对您的建议,我局积极采纳,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云南省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绿美社区为绿化特色鲜明、绿化形式多样、绿化景观效果突出,给人印象深刻且美好的城市主街道小区和单位、新建小区、旅游景点周边小区及改造提升老旧小区。为进一步做好腾冲绿美社区建设工作,提高城市社区绿化美化水平,建设独具特色、生态宜居的绿美社区,2023年4月,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绿美社区示范点建设方案的通知》,明确了绿美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住建局将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做好绿美社区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及指标解释等相关工作,绿化所人员挂钩14个城市社区指导,负责将绿化美化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步实施。目前,老旧小区改造规划方案中,已针对绿美社区建设指标,植入树池、花箱、立体绿化、文化小品等内容,进一步提升小区绿化水平。针对城市社区,住建局将做好社区绿化美化规划建设管理指导,同时大力推进绿美城市建设,为绿美社区建设打好外围环境基础。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和理解。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予批评指正。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