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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3-/2022-0715004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2-07-15 14:37:24
文号 腾民宗发〔2022〕33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腾冲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对腾冲市人大第三届一次会议第139号建议的答复

康万焕代表:

您在腾冲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的建议》(第139号),市政府已交由腾冲市民宗局协同市文旅局办理。这充分体现了您对全市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和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的高度关心和重视,我们对此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局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并与文旅局及相关部门沟通,对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答复如下:

腾冲是云南省25个边境县(市)之一,与缅甸毗邻,国境线长148.075公里。全市有19个乡镇(街道),221个村社区。有24种少数民族,其中傈僳族、傣族、回族、白族、佤族、阿昌族为世居少数民族,傈僳族为跨境民族,阿昌族为人口较少民族。有荷花、猴桥两个民族乡镇,14个民族村。少数民族散杂居在15个乡镇、94个村社区范围内,居住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40%以上。2021年末,全市总人口692520人,少数民族60953人,占总人口的8.8%。其中阿昌族3506人,占少数民族的5.75%,占全市总人口的0.5%

近年来,我市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决策部署,有效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全市共有少数民族自然村148个,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投入专项资金900万元,成功申报创建滇滩联族水城、芒棒曼乃马家寨、荷花民团坝派、猴桥黑泥塘、芒棒大水塘、清水三家村中寨6个国家级民族特色村寨和荷花羡多省级民族特色村寨。同时,在全市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000余万元,实施了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边境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了较大改善。成功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2个,逐渐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20211月全市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与省民宗委对接汇报,同时加强与文旅、住建、乡村振兴等市级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政策和项目向民族地区聚集,加强与相关乡镇沟通联系,深入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少数民族自然村走访调研,加强业务指导,争取建设和创建更多的国家级、省级民族特色村寨。同时,协同文旅部门在民族地区加大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建设力度,规划更多的民族特色旅游线路,进一步带动边境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各民族群众的收入,铸牢全市各民族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关心和支持,并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为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