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2-0705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7-05 14:34:03 |
文号 | 腾综执发〔2022〕26号 | 浏览量 |
尊敬的杨根代表:
您在腾冲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垃圾处理的建议》确定为第134号建议,由综合执法局主办,住建局协办。您们提出的农村垃圾处理的问题是我市农村环境治理的薄弱环节,也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非常关心和重视的问题,所提出的建议非常切合实际,具有较好的普遍指导意义。对您们提出的建议我局协调住建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梳理,现如下回复:
ー、执法局协调住建、环保等部门,开展环保下乡、科普进村等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环保和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教育,提升环保意识,引导群众争当保护环境的促进者。
二、综合执法局作为腾冲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产业振兴建设项目农村垃圾处理工程的牵头部门,积极推进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该项目工程的垃圾收集和中转设备已由腾冲市振兴投资公司完成采购程序,新型电热解垃圾焚烧站建设数量及其选址已初步确定,待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后即将开工建设。团田乡计划建设的三座新型电热解垃圾焚烧站,已经完成选址,将根据用地手续的办理情况由振兴投资公司统筹安排建设。基本能满足“村民分类、村委收集、乡镇(分片)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集中处理模式的设施设备需求。
三、综合执法局督促乡镇执法大队依托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于乱堆乱丢垃圾、污染生活环境的农户、养殖户进行批评教育和行政处罚,形成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执法局将把清垃圾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督促责任部门全面清理集镇、村庄、及道路、河湖沿岸垃圾,采取清理和督促相结合的方式彻底解决农村垃圾污染问题。
四、下一步,市政府将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2002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要求,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向垃圾处置产业化发展方向,吸引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垃圾开发市场,拓宽投融资渠道,改善投融资环境,实行开放式的市场运行机制;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出台相关政策,逐步在农村实行垃圾收费制度,明确垃圾收费相关事宜,在使垃圾得到有效减量的同时弥补财政投入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