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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3-/2022-0715013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2-07-15 14:25:52
文号 腾民宗发〔2022〕32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腾冲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对腾冲市人大第三届一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的答复

赵兴儒、赵盛花、杨正卿代表:

您在腾冲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持续加大对阿昌族语言传承和保护的建议》(第125号),市人民政府已交由腾冲市民宗局协同市文旅局办理。这充分体现了您对少数民族文化特别是语言传承保护工作的高度关心和重视,我们对此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局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并与文旅局及相关部门沟通,对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现状

腾冲是一个多民族散杂居的边境县市之一,有荷花、猴桥2个民族乡镇,14个民族村,148个少数民族自然村。市内有24种少数民族,其中傈僳族、傣族、回族、白族、佤族、阿昌族为世居少数民族,傈僳族为跨境民族,阿昌族为人口较少民族,佤族和傈僳族为直过民族。2021年末,全市总人口692520人,少数民族60953人,占总人口的8.8%。其中阿昌族3506人,占少数民族的5.75%,占全市总人口的0.5%。目前,全市傈僳族、傣族、阿昌族、佤族有语言文字;白族有语言,无文字;回族有文字,无语言。其中阿昌族语言和文字,属汉藏缅语系,会讲阿昌语言的阿昌族约占2%,会使用文字的几乎没有,通用汉语汉字。

二、办理情况

十三五以来,我市以贯彻《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十三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的通知》《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字语言的保护力度。一是加大对少数民族语言使用方针政策的宣传。通过深入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村寨,采取会议宣传、座谈会、走访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民族村(社区)制作宣传板报等具体的方式进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宣传,使更多的领导干部和广大社会群众知晓《条例》等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内容,为贯彻执行民族政策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利用少数民族刀杆节泼水节窝罗节等活动,采取联村入户、下乡调研、参加活动等方式,深入边境地区、少数民族村寨、挂钩村(社区)开展民族政策知识的宣传,发放《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十三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的通知》《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宣传资料,使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干部群众学习使用民族语言文字氛围逐渐浓厚。二是开展少数民族骨干教师培训。近年来我市每年在傈僳族、傣族、阿昌族等世居少数民族中开展少数民族骨干教师培训,通过发放少数民族教材,学习了少数民族文字,学唱了少数民族歌曲等方式,不断增强少数民族文字语言教师队伍双语教学能力。三是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项目。精选出一些民族文化活动项目作为民族地区学校的文化教材或乡土教材进校园,在民族地区学校中大力推广,充分挖掘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元素,编写了《傣族饮食》、《傣族服饰》、《根雕》、《傈僳族服饰》等乡土教材。四是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宣传。通过在民族小学、民族村寨、民族文化活动场所制作少数民族历史发展宣传版画,双语书写少数民族谚语、名言等方式,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字语言的宣传力度。五是扎实开展非遗文化传承项目和传承人保护工作,通过大量工作,目前阿昌族非遗文化传承项目和传承人共有10项,其中保山市级2项,腾冲市级8项。2020年来,腾冲市民宗局共计向上争取并用于新华乡阿昌族地区各类项目资金407万元,主要用于发展阿昌族民族文化、织锦产业等项目。也申报了2023年新华乡梅子坪社区苍蒲阿昌族民族文化中心建设项目。通过各部门系列项目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文化建设等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少数民族语言保护方面,也采取了专项培养少数民族教师队伍,民族优秀文化进校园等多项措施进行传承和保护。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协同文旅等部门,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及政策,进一步加大对阿昌族文化传承保护方面的投入力度,支持好阿昌族语言的保护和传承,切实保护好阿昌语这门濒临失传的语言。市文旅局也计划对已经收集的少数民族语言的发音、词汇、语篇、民间传说等语料,在腾冲市文化馆数字化平台存储并发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关心和支持,并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为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