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2-0713006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7-13 14:14:32 |
文号 | 腾住建发〔2022〕97号 | 浏览量 |
蒋彩云代表:
您在腾冲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五合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建议》(第112号),市人民政府已交由腾冲市住建局主办,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协办,经共同商议,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项目实施概况
目前,我局负责牵头实施的项目未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及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实施范围为我市农村地区,其中:村房造农村危房改造目项目保障对象为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的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由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的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和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房震造目农房抗震改造项目保障对象为住房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且有意愿进行抗震改造的农户。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项目指标中:有其他安全住房、门面房及其他经营性用房的;常年外出务工或经商,农村住房虽为危房,但自身有能力改造而又不自行改造的;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购买了价格3万元以上机动车的;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建房不符合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以及乡村规划要求的;己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安居、易地搬迁等建房补助政策的。
二、提交的建议办理情况
提交的建议批办由我局主办,市自然资源局及市财政局协办,经与协办单位函接,市财政局提出:多方面向上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已将五合乡保障性安居工程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按村庄布局,五合乡已委托第三方公司按照农户建房农用地转用报批进行组卷,待农用地转用上报获批后即可按规定办理建房许可证,开工建设。
我局结合协办单位意见及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项目相关要求提出以下办理意见:因我局实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项目受每年度指标数及补助对象限制,难以在近期及时完全进行保障,计划将提案中的搬迁户在取得相关建房许可并剔除不能纳入补助范围的农户后,向上争取项目分年度、分批次实施;同时由于涉及户数过多,分年度实施时间跨度长,建议请五合乡政府多渠道向其他部门争取项目实施。
感谢您对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您今后一如续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