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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3-/2022-0714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2-07-14 13:33:19
文号 腾公交发〔2022〕22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腾冲市人大第三届一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杨新相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在凉亭十字路口设置红绿灯指示标志的建议(第72号)提案已交由交警大队主办、腾冲公路分局协办。经商公路分局、财政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现实状况

凉亭十字路口为国道喀东线(G219)与幸福路及马常村道平交路口,北至曲石、南至城区、西至马常、东至幸福路。喀东线为双向四车道,道路中心有花台隔离,沥青路面;马常方向为混合车道水泥路面,幸福路目前桥梁已经架设,道路还未修建完成,路口设置路灯照明。目前,该路口道路路面施划了道路标线、人行横道线、震荡减速提示线,路口安装了十字路口警告标志、减速让行禁令标志,指路指示标志等,未设置交通信号灯。

二、办理情况

经实地踏勘调研,该路口经展宽改造、合理渠化后,可设置交通信号灯。一是交警大队、公路分局对该路口交通信号灯的设置条件及可行性进行了联合实地调研评估,并制作了相关材料。二是交警部门已将该路口纳入交通信号灯设置计划,并上报政府。鉴于我市急需灯控改造的路口较多、所需资金量较大,且目前市财政异常吃紧,建议分期纳入预算,分批拨付实施。

三、下步工作

下步,交警、公路、财政等部门及西源街道将共同多方争取资金,尽快对该路口进行交通信号灯设置。未设置前,先行采取设置闪光警告信号灯、减速带和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处置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涉及每一位交通参与者,涉及千家万户,涉及全社会。我们深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群众利益无小事。下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持续努力分步解决交通安全问题,尽力为民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你一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你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