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2-0712005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7-12 13:18:12 |
文号 | 腾卫健函〔2022〕12号 | 浏览量 |
杨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兴办社区托儿所的建议》(第056号)提案,交由我局主办,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协办,对您的提议我们高度重视,经调查研究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岁以下婴幼儿17923人,有托育机构57所,能够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规模4036人,每千人托位数为6.3个,完成备案11所。其中:公立托育机构1所,托位数200个,营利性54所,托位数3816个,幼儿园开设托班3所,托位数200个,目前未有在民政部门办理婴幼儿托育登记的社会组织。其中:公办托位200个,占比4.9%,民营托育机构56所,托位3836个,占比95.1%。已备案托位数950个,未备案托位数3086个。分布情况为:界头镇5所,占比8.9%,曲石镇3所,占比5.2%,固东镇5所,占比8.9%中和镇5所,占比8.9%,荷花镇1所,占比1.8%,清水乡1所,占比1.8%,和顺镇1所,占比1.8%,芒棒镇1所,占比1.8%,腾越街道27所,占比47.3%西源街道13所,占比22.8%。尚有9个乡镇无托育机构。
2019年以来,市卫健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实际,牵头全面落实“幼有所育”的具体要求,建机制、压责任、强化部门协同,牵头找准破解难题“着力点”,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但是随着三孩政策的全面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看护问题愈加突出,存在托育服务资源发展不均衡、县(市、区)申请托育机构中央项目申报难、老城区预留发展空间不足、腾退空间有限,医养、托幼等项目难以落地,公共服务设施难于布置等困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任重道远。
二、办理情况
我市历来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实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体制。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托育服务工作,将托育服务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腾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下发了《关于印发腾冲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腾政办发〔2021〕2号),为推进此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2020年文星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项目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60万元,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理顺机制体制,强化部门协同。一是政府主导、卫健牵头、多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建立了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副市长牵头召开了2020年、2021年联席会议。二是加强托育机构日常监管。2020、2021年,卫健牵头,联合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大队等开展了对全市托育机构联合评估检查2次。三是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标语、社区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知识,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大督促指导,促进工作落实。一是强化培训。2020年至今,卫健牵头对全市托育机构负责人开展综合培训3次,联合人社部门组织托育机构能力提升(育婴师)培训班1次。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托育机构纳入日常监管,加大对托育机构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控、日常监管等督查检查,抓实每月托育机构核酸检测工作。三是落实家庭为主、托育补充原则,通过入户指导、家长课堂等方式,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增强婴幼儿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
三、下步打算
我局作为牵头单位,针对提案所提建议,下步工作打算是:
(一)做好提质扩容和乡镇区域均衡布局。一是“硬”的方面:因地制宜,强化政府引领,优先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的土地供应,将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与新建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按照各房地产小区规划许可内容,督促好相关企业做好托儿所配建工作,自在山居、宝峰山语小区预计2022年年底开工建设配套社区托儿所。充分利用居住区配套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通过自建自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举办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社区委托符合条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二是“软”的方面: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社区服务范围,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力度,培养合格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队伍,提升托育机构服务质量。依托医疗卫生机构、中职学校、社会组织及志愿者等建立覆盖医学、心理、教育、健康等领域的育儿专家库,通过亲子活动、入户指导、父母课堂、家庭课堂、“互联网+”等方式,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科学照护指导和相关知识培训,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二)下好托育服务试点示范“手先手棋”。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积极申报普惠托育服务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增加社区托育服务供给,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建设一批符合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有关标准和规范,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延伸开展或转型发展托育服务,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以拓展业务范围或申请法人登记等方式,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和支持乡镇(街道)、村(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资源发展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扶持有育儿经验和相关资质的个人提供家庭互助式托育服务。
(三)加强政策支持落实力度。一是要加强用地保障,统筹考虑年度新增用地计划并予优先保障,允许教育、医疗卫生、福利、商服用地用于托育服务,鼓励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用于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二是加强政策扶持,充分开发家庭、社区、企业、幼儿园、机构等各方主体的服务提供能力,通过提供补贴、减免税收、提供场地等各种方式鼓励各类主体进入托育服务。三是积极加强汇报对接,根据中央、省关于托育机构建设要求,及时做好项目申报及资金争取工作,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重点向社区倾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腾冲卫生事业的关心、关注和重视,恳请您一如既往地给予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