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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3-/2022-0712004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2-07-12 13:06:02
文号 腾住建发〔2022〕88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腾冲市人大第三届一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杨洪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给予猴桥镇污水处理厂缺口资金补助意见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现状

根据猴桥镇人民政府2018825日上报的完工报告所反映情况,《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腾冲县猴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云建村〔2015484号)所批复项目概算总投资3983.82万元,其中:厂区1466.15万元,管网1859.65万元,其他658.02万元。项目实际完成投资3219.87万元(工程款结算价合计2697.15万元,各类前期费用结算价合计522.72万元)。

二、办理情况

(一)目金助付况项目资金补助拨付情况

1.发改系统争取到位2014年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1000万元,2015年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500万元,合计1500万元。

2.住建系统争取到位省住建厅专项补助资金150万元。

3.腾冲市级财政2018年安排前期费补助资金90万元。

4.2017年以来,腾冲边合区累计猴桥污水处理厂补助资金286万元。

(二)筹进目设况统筹推进项目建设情况

2021年,我市包装申报了《腾冲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产业振兴建设项目》,市住建局作为本项目中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导部门,我局积极指导猴桥镇对接协调市乡村振兴指挥部、乡村振兴公司将腾冲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产业振兴建设项目内猴桥镇24个氧化塘共1316.25万元,用于猴桥镇集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目前已完成投资180万元。

三、下步工作

一是已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占直接工程费的55.6%,已接近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标准限额。2016年以来,发改、财政、住建等各部门继续向上争取中央资金补助,但由于项目已完工,且下达资金年度为2014年,已不符合资金申报相关要求。二是市住建局将积极对接好市乡村振兴指挥部、乡村振兴公司,依托腾冲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产业振兴建设项目,持续加快推进猴桥镇镇区污水管网项目建设,同时不断指导猴桥镇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探索引入社会资本投入共同参与猴桥镇镇区污水治理,争取项目早日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感谢您对猴桥镇污水处理厂完善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您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