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376-3-/2022-0630003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2-06-30 12:48:36
文号 腾公交发〔2022〕14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腾冲市人大第三届一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张家良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非机动车的整治力度(第23号)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现状

当前,非机动车在我市道路车辆中占比较大,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存在,非机动车驾驶人也成为了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到侵害较多的群体之一,同时,非机动车也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一大难题,尤其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背景下,更是亟需解决的问题。对你提出的非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文明交通自觉性不够等建议,我们认为,你的建议对我们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

二、办理情况

针对你提出的意见建议,交警大队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

(一)源头管理: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站、经销商等部门,强化源头监管,杜绝不合法非机动车流入市场,积极落实带牌销售,从源头消除无号牌车辆上路并完善车驾管手续。

(二)动态治理:交警大队不定时不定点开展路检路查,针对非机动车逆行、载人、不戴安全头盔、未悬挂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根据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静态治理:组织专班根据辖区路面、道路边、小区、商超、医院等人员聚集地开展无号牌电动车清理整治,凡发现无号牌电动车一律拖移暂扣,督促车主办理落户;对不能办理落户和达到报废标准的电动车进行公示,依法进行报废。

(四)专道治理:一是把城区各非机动车道设置为二轮车专道,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离行驶;二是在专道内放置物理隔离墩,阻挡四轮车驶入二轮车专道,保障二轮车通行畅通;三是联合住建部门优化路口交通组织,在信号灯路口设置二轮车待行区,减少二轮车和四轮机动车的冲突,保障二轮车行车安全。

三、下步意见

(一)强化管监管度力度。持续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源头监管,形成机制,长效开展。

(二)强化处罚力度。对非机动车逆行、违法载人、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悬挂号牌、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三)强化宣传教育。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为切入点,加强全民交通安全文明素养,曝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逐步形成人人关注交通、人人文明交通、人人安全交通的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你对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你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