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376-3-/2021-1013007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21-10-13 10:26:31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腾冲市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清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规范性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能,依法管理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重要依据。我市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抽调专人负责,精心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清理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范围,压实责任

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配合,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清理与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一致不衔接的规定。其中: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市直及驻腾有关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部门负责清理。

三、加强业务指导,明确审查标准

市政府办公室重点围绕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废止相关处罚、处分规定以及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个人生育情况挂钩的规定,核定了审查标准和清理范围,并安排专人对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清理时间、清理职责。同时,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乡镇(街道)、部门开展清理工作,对部门报送的清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对,确保清理工作的全面、准确和彻底,使清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清理情况

截止目前,我市暂未发现主要内容或部分内容与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一致不衔接的情形。

 

 

202110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