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1-0508008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1-05-08 10:24:29 |
文号 | 浏览量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腾冲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坚持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政府职能,统一政令,清除制度性障碍,保证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为深化改革做好法制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市充分认识到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下发通知,召开专题会议,精心安排部署,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到实处。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配合,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与相关政策不符的法律、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其中: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市直及驻腾有关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部门负责清理。
二、明确范围,确定目标
针对截止2021年4月1日现行有效的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有关行政处罚内容改革文件目录、行政处罚内容改革涉及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目录、不符合行政处罚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有关行政处罚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目录等,认真研究,精心策划,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清理分工,清理方法步骤和清理目标。
三、认真细致,扎实推进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对历年发文进行集中梳理,各乡镇、各部门对本单位历年发文进行清理,明确清理任务,摸清规范性文件底数,做到不留死角,不存遗漏,对清理情况进行认真的核对,确保了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全面、准确和彻底,使整个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确保清理工作合法、有序、规范。
四、清理情况
截止2021年4月1日,我市暂未发现主要内容与现行开放政策相关规定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或者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位文件规定不一致或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或者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修改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