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1-071100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1-07-11 09:22:47 |
文号 | 浏览量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腾冲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开展全市涉及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为确保清理工作覆盖全面、扎实有效、有据可循、有理可依,及时废止或修订涉及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我市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法律政策进行了深入学习,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配合,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精心安排部署,对与相关文件要求不符的法律、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其中: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市直及驻腾有关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部门负责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清理质量
市政府办积极对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了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和重点、清理标准、清理工作步骤及要求。同时,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乡镇(街道)、部门开展清理工作,对部门报送的清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对,确保清理工作的全面、准确和彻底,使清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清理情况
截止2021年4月1日,我市暂未发现主要内容与现行开放政策相关规定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或者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位文件规定不一致或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或者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修改的情形。
下步我市将继续将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续工作,认真总结经验,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程序化、经常化、制度化,并以此次文件清理工作为基础,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