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1-032800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1-03-28 15:20:14 |
文号 | 浏览量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关于印发<保山“3·29”专案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发〔2021〕3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保山“3·29”专案以案促改工作纪律检查建议反馈意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保办发〔2021〕3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对保山“3·29”专案以案促改工作监察建议整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4号)要求,腾冲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市“3·29”专案以案促改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清理工作,我市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3·29”专案深层根源、严重危害,站在维护法制统一的高度,扎实开展清理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配合,做好3·29”专案以案促改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其中: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市直及驻腾有关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部门负责清理。
二、确保清理质量
市政府办积极对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清理时间、清理范围、清理职责。同时,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乡镇(街道)、部门开展清理工作,对部门报送的清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对,确保清理工作的全面、准确和彻底,使清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清理情况
经过全面细致的梳理,我市暂未发现主要内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中共保山市委关于印发<保山“3·29”专案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发〔2021〕3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保山“3·29”专案以案促改工作纪律检查建议反馈意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保办发〔2021〕3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对保山“3·29”专案以案促改工作监察建议整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4号)有关精神,或者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废止、失效的情况。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