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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3-/2018-0911008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惠民政策 发布日期 2018-09-11 08: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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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腾冲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目录》的通知

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腾冲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要求,现将市人社局实施的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事项由其他行政职权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后《腾冲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目录》共有150项。市人社局要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并做好此行政许可事项的标准化建设工作(编写此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附件: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审批

 

 

 

                                                                      20189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审批

序号

行业主管部门和审批层级

实施主体和实施主体性质

事项名称

设立依据

审批涉及领域

审批权限范围

权力更新类型

权力行使状态

备注

主项基本代码和实施主体代码

主项

子项基本代码

子项

市、区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县级)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机关

1100152000

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第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体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社会保障

在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公司

初始继承

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