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1-0802005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常务会议 | 发布日期 | 2021-08-02 18: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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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0日,杨艳龙同志主持召开第二届市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重要会议及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要求,一要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复杂的境外疫情形势,进一步落细落实边境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力加快物防技防设施建设。二要深刻汲取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加大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夯实安全基础,坚决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三要认清全市经济发展形势,要强化要素保障,着力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问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坚决防止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大起大落。四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五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切实承担起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切实管控建设占用耕地。
会议研究了全市河(湖)长制工作。会议指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治理水环境问题,保护水生态安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重大生态文明战略的决策部署。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云南省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压实河湖长重大责任,持续推进河湖保护、治理、督查等工作,提升河湖治理能力,推进河湖专项行动常态化、规范化,狠抓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加快从“水域之治”向“流域之治”“生态之治”转变。要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转向“有实、有能”,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会议同意《关于调整市级河长的通知》。
会议还研究了全市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报告、全市信访工作、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