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1-0621006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常务会议 | 发布日期 | 2021-06-21 18: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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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9日,杨艳龙同志主持召开第二届市人民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
会议研究了《腾冲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工作。会议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重要举措。有关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履职,切实担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为实现腾冲率先高质量跨越发展、全面建设“云南美丽城市、中国美丽城市、世界美丽城市”打牢基础。会议原则同意《腾冲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会议还研究了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通报典型案例情况及交办腾冲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