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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03-5-/2019-0305005 发布机构 腾冲市税务局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19-03-05 10: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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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票自开范围扩大 营商环境再优化

为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持续推进税收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腾冲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严格按要求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积极将便利纳税人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作为缓解办税服务厅代开发票拥堵之痛的重要突破口,创新服务、多措并举,将自开事宜全面推广、自开范围全面铺开。

一是个性化彰显专业化。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宣传、公告栏张贴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试点范围。在此基础上,更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结合纳税人实际和偏好,推出形式多样的个性化服务。一方面充分考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三个行业的纳税人为新纳入自开范围的实际情况,立即推出纳税人“课堂”,为此类纳税人带来面对面的宣传和辅导,确保新政传导的及时性和精准性。另一方面对前期已经纳入自开范围的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其他服务业等纳税人,通过电子大屏、柜台展板等形式持续强化宣传告知。通过全面突显出税务机关在宣传服务过程中的针对性和专业性,有效促进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事宜全面、迅速推广。

二是全程化突出优质化。为提升纳税服务质效,腾冲市税务局从办税硬件、制度落实、流程优化等方面入手,积极为自来专票纳税人提供全程化、优质化服务。一方面做好自助办税硬件保障工作,在办税服务厅配置满足纳税人需求的自助办税电脑、自助领用发票终端,方便纳税人自助登录申请自开和领用。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各项服务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对存在疑问及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的纳税人,耐心解答、积极指导,对已自行领用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跟踪反馈、全程服务,为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推广事宜的宣传推广做好兜底和保障。同时,以“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工作重点,着重构造便捷办税体系,进一步简化发票申领流程,提高办税效率。(董晓娜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