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1-9/20231128-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发布日期 | 2023-11-28 19:59:50 |
文号 | 浏览量 |
农业机械驾驶许可考试费及考试指南
一、收费依据
云发改收费〔2006〕1010号
二、收费标准:
(一)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费(科目一)20元
(二)机动车场地驾驶考试费(科目二)100元
(三)机动车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费(科目三)150元
三、受理申请机构
申请受理机构:腾冲市机械安全监理站
办公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满邑社区中村小区19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0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875-5181349
传真号码:0875-5181349
邮政编码:679100
邮箱地址:tcnjjlbgs@163.com
四、审批条件
(一)新办准予批准的条件
(1)体检合格证明。
(2)科目一考试在80分以。
(3)培训时间够20天。
(4)科目二、三考试合格。
(二)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8年第1号令《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
(三)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8年第1号令《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
五、申请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体检合格证明;
(三)科目一、二、三合格成绩。
六、受理时限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七、审批咨询
腾冲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咨询电话:0875-5181349
八、审批办理
(一)申请
申请人到农机培训机构提交报名材料,农机培训机构上报培训计划,农机监理站审核同意。
(二)受理
1.受理审核
受理人应对申请材料形式和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3.受理决定
按下列内容进行受理决定:
(1)行政审批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制作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向申请人送达;
(2)行政审批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制作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包括不予受理理由(其中属于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还应告知当事人有权受理的机关名称),向申请人送达;
(三)决定
经书面审查审查人签署意见,由决定人作出通过、不通过的行政审批决定.
1.证件制作
由本机关承办业务部门制作相应申请的驾驶证。
2.证件送达
证件送达由农机培训机构统一领取。
3.归档
行政审批完成后,将办理和监督检查中形成的各类文书材料及时归档。
4.决定公开
将行政审批办理结果通过政务平台或本部门网站公开。
九、审批服务
(一)审批服务基本要求
1.受理行政审批申请,送达行政审批证件;
2.工作人员接待办事和来访,应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到位。
(二)进程查询
电话进程查询:0875-5181349
十、监督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8年第1号令《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8年第1号令《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