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1-9-/2021-1229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发布日期 | 2021-12-29 10:11:45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2022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资金项目公示
根据《云南省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云财农﹝2021﹞23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1〕211号)要求,2022年中央下达我市项目资金599万元,在对全市生猪养殖情况进行认真落实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共同研究拟定,腾冲市人民政府同意, 2022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公示如下:
一、扶持内容:本年度资金扶持计划以生猪圈舍、引种、疫病防控和无害化处理为重点,扶持适度生猪规模养殖场36个,新建及改扩建猪舍10225平方米,引进良种猪160头;采购高致病性猪蓝耳活疫苗80万头份、猪瘟疫苗80万头份以及相关防疫物资设备;支持生猪定点屠宰场新建焚烧炉1座、无害化处理设施用房100平方米。
二、扶持对象:扶持辖区内36个生猪规模养殖场(合作社)、腾冲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腾冲市食品公司。(见附件1)。
三、资金用途:项目资金总额599万元,具体支持环节为:支持猪舍改扩建(新建)409万元,支持良种母猪引进48万元,支持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20万。
四、公示时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7日)
五、监督举报电话:项目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5—5168714(市财政局)、0875—5189128(市农业农村局)。
以上项目实施内容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审查备案。
附件:1.腾冲市2022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项目资金分
配计划表
2.2022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腾冲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