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1-9-/2021-0427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14:50:27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
项目优选服务组织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办经〔2021〕16号)及《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0〕217号)文件要求,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组织实施好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支持农业生产托管发展,推进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腾冲市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优选服务组织开展万寿菊“机耕”环节、水稻作物的“机插”环节、水稻作物“机收”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服务组织为我市范围内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托管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组织、家庭农场、供销合作社和专业服务公司等服务主体。
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年限在2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和其他能力;三是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四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原则上,全市单环节承接服务主体不少于3家。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填写登记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标准要求,结合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对申请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估,由实施单位公开规范择优选定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经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通过政务网站公共媒体公示项目服务主体名单、服务内容及举报电话,接受公开监督。现将优选服务组织的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 年 4月 27日至 2021 年5月 8日(“五一”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与环境资源股,联系电话:0875-5181269。
附件:腾冲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7日
腾冲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年 月 日
承
接
主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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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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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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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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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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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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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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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或机手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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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类型、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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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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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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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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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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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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