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1-9-/2021-0108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 发布日期 | 2021-01-08 17: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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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项目工作总结
2020年是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年,腾冲市落实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工作在省市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的密切配合,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9月份圆满完成了补奖资金的兑付。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补奖政策落实情况
腾冲市有草原总面积269.22万亩,划定基本草原面积161.74万亩,可利用草原面积150.76万亩,有千亩以上天然草场18个,万亩以上天然草场2个,主要为热性灌草丛草场、暖性灌草丛草场和山地草甸类草场3种类型,其中热性灌草丛草场32.4万亩,暖性灌草丛草原107.3万亩、山地草甸类草场11.06万亩。2011年,按照“草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要求,我市完成草原家庭承包面积150.76万亩, 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据此实施,周期为五年,2020年是本轮政策的最后一年。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及时出台实施方案。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非贫困县)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9〕231号)、《腾冲市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腾冲市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2016-2020年)工作实施方案》、《腾冲市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我市及时编制了《关于腾冲市2020年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请示》(腾农发〔2020〕28号),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2020年6月9日得到了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的批复(《关于2020年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批复》云农牧〔2020〕22号)。
(二)政策落实情况
为推进工作落实,6月24日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会,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信息录入和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时间任务和工作要求。腾冲市财政局下发了(腾财农〔2020〕7号),明确了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
全市草原生态补奖面积150.76万亩(其中禁牧面积19.53万亩,草畜平衡面积131.23万亩),每年到位补助奖励资金474.55万元(其中禁牧补助标准7.5元/亩,合计补助资金146.475万元;草畜平衡奖励标准2.5元/亩,合计奖励资金328.075万元)。补助奖励资金于9月18日通过财政惠农补贴发放系统“一折通”,完成了兑付。
补奖资金发放程序为:由行政村(社区)提供享受补助奖励政策的牧户基础信息给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把牧户信息录入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并把录入信息系统数据提供给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根据畜牧兽医站提供数据把补助资金信息录入惠农补贴发放系统,信息录入完成后以行政村为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期不低于7天。公示结束,乡镇财政所将数据报腾冲市财政局农业股,由腾冲市财政局通过惠农补贴发放系统“一折通”统一进行资金兑付工作。
(三)信息录入情况
2020年7月31前共录入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管理信息系统牧户信息68261条,100%完成使用权证照片上传,并通过了相关审核。
(四)宣传培训
农牧民补助奖励是一项政策较强的工作,为让广大市民了解草原生态奖补工作,提高群众受益面,我们通过微信群等发布信息,不断提高宣传效果,扩大市民对草原生态保护的参与度。
二、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专人负责
按照“统筹安排,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责任落实。我市成立了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畜牧兽医的农业局副局长(畜牧兽医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畜牧、财政、审计、银行、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局,畜牧股杨文具体负责协调落实补贴各项工作。各乡(镇)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落实本乡(镇)的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补贴工作。
(二)措施有力、责任到位
6月24日,由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畜牧兽医局杨家凯局长主持召开了《腾冲市2020年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项目启动会》,对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明确任务职责。2020年,共录入17个乡镇、126个村,68261户的共计150.76万亩的草原承包面积(其中禁牧面积19.53万亩,草畜平衡面积131.23万亩),及时兑付补奖资金474.55万元。
(三)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
坚持政策实施全程透明,做到任务落实、资金发放、建档立卡、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五到户”,保证政策落实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使政策成为社会认同、群众满意的政策项目和民心项目。
补贴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和《腾冲市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由腾冲市财政局通过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统一发放,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补贴面积,严禁截留挪用和代扣代缴其他收费。并按相关管理规定,将涉及集体资金的13户、共计23926.38元,缴入相应对公账户(固东1户6525.75元、腾越1户2086元、中和1户1137.5元、新华9户14177.13元)。
三、存在困难和建议
(一)存在困难
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由于机构改革原因工作落实只有任务无配套工作经费,使得工作被动,推进力度滞后。
(二)工作建议
一是因地制宜制定草原生态补奖政策,提高补助,落实工作经费;二是进一步完善、优化相关系统;三是加强基层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