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3-1-/2021-0427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15:1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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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地区由于降雨引发的洪水、泥石流、滑坡等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编制防御预案的目的在于为指挥决策、抢险救灾提供依据,建立起统一、协调、快速、高效的防灾应急管理机制,做到有计划、有准备,高效有序的防御山洪灾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
(2)国家和相关部委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3)《腾冲市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和1999年编制的《腾冲市滑坡、泥石流防治规划》等。
1.3 编制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的原则;
(2)坚持依法实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原则;
(3)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原则;
(4)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5)坚持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6)坚持因地制宜,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7)坚持“先避险、后抢险,先救人、再救物,先救灾、再恢复”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由于降雨引发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时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2、基本情况
2.1 自然情况
2.1.1河流分布情况
我市主要河流有:龙川江、大盈江、槟榔江(槟榔江至盈江市汇入大盈江),均自北向南流至缅甸境内注入伊洛瓦底江。辖区总面积5845km2,属于三江发源地。
龙川江位于腾冲市东部,干流发源于明光自治高黎贡山脉的河头山,河源海拔2520m,干流长190.2km,落差1590m,有主要二级支流16条,三级支流14条,总径流面积3585.2km2(不含龙陵市境内593.8km2)。
大盈江位于腾冲市中部,干流发源于北海乡花园何家寨,河源海拔1760m,区域内干流长42km,总落差675m,有主要二级支流9条,总径流面积1034.8km2。
槟榔江位于腾冲市西北部,干流发源于猴桥镇五台山大岔河,河源海拔2800m,区域内干流长59km,总落差1160m,有主要二级支流7条,三级支流3条,总径流面积1070km2。
2.1.2区域内的气象、水文条件、暴雨洪水特性
(一)气象水文特征
腾冲市地处横断山脉南端,高黎贡山西侧,属亚热带低纬山地季风气候区,受西南暖湿气流和高黎贡山屏障的影响,形成以下特点:气候温和宜人。多年平均气温14.8℃,最低月平均气温7.5℃(1月),最高月平均气温19.8℃(8月),极端最高气温达30.5℃,最低气温零下4.2℃。全年无霜期约234天。风向多为西南风,年最大风速13m/s,年平均风速1.59m/s。陆面蒸发值700~800mm。雨量充沛。多年均降雨量1478.5mm,年平均降雨天数180.4天。年降雨量最多的是1994年,年降雨为1819.2 mm;年降雨最少的是1969年,年降雨为1117.4 mm。干湿季节分明。5月至10月降雨量平均占全年总量的84.9%,尤以6-8月降雨量最多,占年降雨量的65%左右,是山洪灾害频发期;旱季(11-4月)降雨量占全年的15.0%。立体气候突出。北部多寒冷,中部温凉,南部较热;高山峻岭地区较寒,坝区多温凉,河谷地带较热;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
境内地表水径流总量为80.36×108m3。其中:丰水年径流总量92.60×108m3,平水年径流总量80.55×108m3,偏枯年径流总量72.08×108m3,特枯年径流总量60.14×108m3。境内每年平均地下径流深409mm,径流总量23.27亿m3。其中:丰水年地下水量26.49×108m3,平水年地下水量23.03×108m3,偏枯年地下水量20.61×108m3,特枯年地下水量17.19×108m3。
(二)暴雨
形成我市暴雨的主要天气系统是低槽和冷峰切变气流,其次为切变、孟加拉湾低压边缘、冷锋低槽、孟加拉湾风暴、赤道辐合带等天气系统。就此也将暴雨分别划分成以上7种类型。据防洪抗旱研究统计,我市尤为突出的是低槽型和冷峰切变型暴雨灾害,自1959-1974年分别为8次和5次,其它2-3次,赤道辐合带型暴雨仅发生1次。
暴雨特征:由于我市地形复杂,地势高差大,局部性暴雨较为突出。但受地形的影响,暴雨发生很不均匀。其特点主要表现为:多发生在5-10月,历时短、强度大、较易形成洪水,造成灾害。
(三)洪水
腾冲市境内的河流水系均属龙川江、大盈江、槟榔江的源头,均发源我市高山多雨带,降雨集中,强度大,且多大雨暴雨;径流区多为扇形,支系汇水沟洼多,集水量大,坡降陡,洪流湍急;汇流时间短,洪峰集中,易致洪灾。从1951-2002年超过成灾流量40m3/s出现30年,大小洪灾平均5年出现3次。
其特征是:①洪流多在5-10月出现,个别年份推迟到11月中旬。②我市属山区性河流,洪水来得快,退得也快;③峰高量大,特别是洪水过程线不对称,退水历时往往是涨水时段的数倍乃至数十倍。洪水陡涨陡落,冲刷和破坏力强。
2.1.3区域内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与地层岩性、水土流失等情况
(一)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
腾冲地势北高南低,东部陡峻的高黎贡山和西北部的平河山、姊妹山、尖高山作为屏障,构成向南开口的箕状地形。地势最高点为高黎贡山大脑子,海拔3780m,最低点为南部腾冲、龙陵、梁河三市交点,海拔930m。境内多山,山脉多呈南北走向,将全市分割成24块南北走向的河谷、山间盆地(坝子),坝区面积占总面积的2.54%。地貌主要有山地地貌、堆积地貌及火山地貌三种类型,山地地貌又大致划分为:北部高、中山狭谷区(2000~3000m以上),中部湖盆沉积、火山熔岩台地、中低山区(1500~2000m),南部低山河谷区(1500m以下)。
腾冲地质条件复杂,断裂构造发育。区内主要出露的地层有:元古代变质岩系、古生代沉积岩及浅变质岩、中生代沉积岩、新生代沉积岩;主要岩性有:花岗岩、变质岩、玄武岩、安山玄武岩、石灰岩、片麻岩、新第三系河湖相沉积褐煤及第四系草煤、现代坡积、洪积物等。区内构造以断层为主,由东向西主要有:龙川江断层带、瑞滇—腾冲—攀枝花断层带、中和—热水塘断层带。
(二)水土流失情况
根据2004年遥感普查资料,通过有关野外调查和统计印证,我市水土流失面积1871.19km2,占土地总面积的31.08%。其中,强度侵蚀面积为6.96km2,占土壤侵蚀总面积的0.39%;中度以上的侵蚀面积有556.86km2,占土壤侵蚀总面积的31.5%。侵蚀模数为874t/km2·d,年均侵蚀0.70mm,多年平均侵蚀量0.049亿吨。我市水土流失类型基本上属垦荒、开矿修路、采石伐木等人为因素破坏植被,数年而引发的面蚀、沟蚀。
2.2经济社会情况
2.2.1 区域内行政区划情况、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
2018年统计,腾冲市辖18个乡镇220个行政村(社区),68.62万人,包含了汉、回、傣、傈僳、佤等22个民族。乡村人口39.54万人,占总人口的57.62%,人口平均密度为117人/km2,最高为腾越镇444人/km2,最低为猴桥镇26人/km2。
2.2.2 区域内耕地面积、产业结构、国内生产总值及人均收入
腾冲市有国土面积5845平方公里,据2018年统计全市共有耕地面积60.49万亩,占总土地面积6.90%,人均占有耕地0.88亩。
我市产业以农业为主、工业为辅。农业以粮食生产为主,并有林业、牧业、渔业等;工业主要有矿产、石料加工、木材加工、粮食加工等。据2018年统计,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93.09万亩,粮食总产量43.4万吨,主要有水稻、小麦、包谷、豆类、薯类等。经济作物主要有油菜、烤烟、茶叶、甘蔗等,总播种面积44.69万亩。2018年农业产值229574万元;畜牧业主要饲养猪、牛、羊等,总产值232984万元;林业产品有油桐籽、油茶籽、棕片、核桃、板栗、香果等,总产值118588万元;渔业产值20799万元。年工业产值2087419万元。全市2018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938135万元,人均28863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92元。“十三五”期间,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8%,人均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了一番,五年累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35.1亿元。
2.2.3全市经济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0%以上,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0%、12%以上,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接待游客达2000万人次以上,实现旅游总收入200亿元。
2.3 历史山洪灾害损失及成因
我市地处龙川江、大盈江、槟榔江源头,山间河流纵横交错,地形复杂,地质破碎。由于受孟加拉湾暖湿气流的影响和高黎贡山的屏障作用,降雨集中,且多单点性暴雨,暴雨诱发溪河洪水、局部滑坡、泥石流灾害机率较为频繁。据史料分析,1400年至1949年平均每十年有1.2个重灾年;1950年至1990年平均每十年有7.3个重灾年;1991年至2015年每年都有山洪灾害发生,造成的损失都在几百万上千万元。
根据调查,市境内山洪灾害防治区771个,其中一般防治区577个,重点防治区194个。典型山洪灾害有:1985年马常河洪涝灾害,冲毁河堤175米,水淹农田2901.6亩,受灾人口1000多人,直接经济损失108.7万元。2004年的明光河大洪水使1080人被困洪水中,冲毁河堤5.4km,农田被淹埋8500多亩。古永河山洪暴涨冲毁桥梁5座,冲毁河堤8.6km,两岸农田受灾3800多亩。2005年界头大塘一带降三小时暴雨,致使河西社住地后山滑波,滑坡毁坏房屋5间,压死2人;造成公路多处坍塌;河水暴涨,毁坏河堤、冲淹农田庄稼,造成了80多万元的严重损失。2014年7月10日凌晨3:30—5:00,五合乡突降单点性特大暴雨,降水量达101.8毫米,五合乡13个行政村(社区)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滑坡、坍塌等地质灾害,受灾群众21205人,死亡4人,经济损失1250.05万元。2016年8月22日16:35,腾冲市明光祥瑞选厂一分厂发生山洪自然灾害,造成4人死亡、9人受伤,冲毁明光祥瑞选厂一分厂厂房约103格,排水管道1200米,排水沟400米,损毁生活用水管道、洗澡间设施、设备,高压线路约600米,电缆、通讯线路约2000米,直接经济损失为1738万元。2017年8月18日,因连续强降雨,我市芒棒、北海等乡镇发生暴雨自然灾害。灾害造成芒棒镇、北海乡交通、农田、水利、民房、农作物等不同程度受损,部分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经统计,灾害造成经济损失10380.33万元。其中,民房整户被毁33户,严重受损141户,急需避让搬迁283户;农作物受灾面积5.2万亩,成灾面积2.2万亩,主要涉及水稻、玉米、烤烟、草果、稻田鱼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693.86万元;交通道路损毁、公路塌方中断30条次,经济损失4063.4万元;堤防受损38处共10.298公里,灌溉设施受损211处,水利工程直接经济损失2844.99万元。2019年7月9日,因连续性大雨暴雨天气,全市累计降雨量111.3mm,导致我市猴桥、荷花、马站、明光、五合、中和、曲石、固东、滇滩9个乡镇遭受不同程度洪灾,据初步统计,9025人受灾,紧急转移193人,死亡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0.7344万亩,成灾面积0.2041万亩,绝收面积0.1723万亩,减产粮食196吨,经济作物损失476.48万元; 公路中断15条次;损坏堤防118处、9.674千米,损坏护岸13处,损坏灌溉设施65处。因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112.13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834.88万元,工业交通业直接经济损失111万元、水利工程水毁直接经济损失1100.4万元。
总结所发生的山洪灾害,主要表现为以下特点:1.受灾范围广,具有山地坝区河谷复合灾害,河谷区较易成灾;2.洪涝及地质灾害严重,损失大,常造成农作物受淹,民房被毁,人员伤亡,水利、通讯、输电、交通设施受损或被毁;3.防洪标准低,洪涝之年,山洪暴发,泥沙俱下,河堤决口,田禾尽淹,庐舍被毁,河道淤塞,沟渠毁坏;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灾害发生频次越来越高。
造成各类山洪灾害的成因主要是:一是我市沟河多出于高山多雨区,年降雨一般在1600mm到2000mm。市降雨期集中,集水面积大,径流短促,径流峰高量大,破坏性较强。坝区平缓、流速降低,易形成洪涝灾害;二是我市地形复杂,地质主要由三个断层破碎带构成,次生断层众多,基岩破碎,山地属高山狭谷和中山陡坡地形,水系发育、表层岩土趋于饱和状态,遇洪水和大雨易产生滑坡;三是由于人类活动、开矿、垦地,植被遭到破坏,地表水下渗快;四是松散的冲洪积物或遭人破碎的刚性岩在地表水的作用下,易产生泥石流。河流冲蚀形成的陡壁易产生崩塌、诱发滑坡。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及存在问题
(1)工程措施防御现状及存在问题
腾冲市地处龙川江、大盈江、槟榔江源头区域,山高坡陡,支系河流众多,地形错综复杂,高差悬殊。由于受印度洋暖湿气流和高黎贡山脉的影响,干湿季分明,立体气候明显,年内降雨分布极不均衡。春、冬干旱少雨(占全年降雨量的15%),草木干枯,生态失衡,地表风化严重,土质疏松;夏、秋多雨(占全年降雨量的85%),特别是单点性大雨、暴雨发生频繁,山洪峰高量大,水土流失、山洪灾害比较严重。我市对一些山洪灾害频发、易发的重点河段进行了河道防洪治理,目前共建成堤防工程106段(左、右岸分开统计),堤防工程累计长度231993m。据调查:
大盈江流域内现有小(一)型水库3座4座,总库容1273.5万m3;小(二)型水库 10 座,总库容 305万m3;小塘坝48座,总库容 57万m3;0.3m3/s以上的渠道 46条,设计引用流量 25.15 m3/s;0.3m3/s 以下的引水渠道383条;提水站个数为2个。河流堤岸大多为天然河堤,多年来在洪水的冲刷下,倒塌严重。易造成洪涝灾害、危及村寨的险段河道长约89.66km(含同车河、白桥河、马常河、盈河、缅箐河、塘子河、桂花树河等),目前已治理段河道总长31.3km,未治理段长58.36km。
龙川江流域内现有中型水库1座,总库容3135万m3;小(一)型水库3座,总库容921万m3;小(二)型水库 25座,总库容 517.6万m3;小塘坝162座,总库容 228万m3;0.3m3/s以上的渠道 37条,设计引用流量 26.52 m3/s ;0.3m3/s 以下的引水渠道1386条。河流主要包括西沙河、小甸河、后甸河、明光河、顺利河、白家河、小江、摆依河、拉兔河、杨中河、曼垒河、江西河、打柴河、蛮撬河、大蒲窝河、小蒲窝河等,均发源于高山多雨区,洪涝灾、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灾害严重,突出表现在明光坝、固东坝、滇滩坝、界头坝,以及龙江段宽裕地带,年年出现,灾害频繁。目前已建成堤防有:明光河麻栎、东营、松园段串石护堤4.2km,丰盛左岸加固河堤1.2km,自治至顺龙段串石护堤新建堤防28.934km,固东大河弯改道加固河堤3.6km;界头小江已建成桥头段串石护堤1.2km,永乐段串石护堤0.9km。永安、永胜段串石、浆砌石护堤2.1km,支流西康河支砌河堤1.5km;西沙河上游滇滩镇集镇段混凝土面板护堤2.2km,西沙河后所至东门桥段串石护堤22.6km,联族至后所段17.19km,西沙河固东段串石护堤新建堤防9.85km;大蒲窝河蛮垛段护堤0.24km,小蒲窝河大河心段护堤1.4km。已断续建成河段险段防洪堤总长97.91km,未治理河道长381.12km。
槟榔江流域内干流现有大(二)型水库1座,小(一)型2座,均为电站调节水库,支流建成小坝塘2座,已建成0.3m3/s以上的渠道7条, 0.1m3/s -0.3m3/s 的引水渠道59条, 0.1m3/s以下的渠道140多条。主要河流有:古永河、轮马河、胆扎河、大岔河、崩麻河、黑泥唐河等,属山洪灾害较严重河流。目前建成防洪工程的有古永河上街至下街段串石护堤8.9km,下街段混凝土面板护堤1.3km。仍有45.8km河道防洪标准不足5年一遇,有待除险加固。
另外,在上述三个流域中,其它支系河道零星修建了部分提防工程,起到了一定的防洪作用。但从总体看,现有山洪防御措施仍然较少、较单一。一是防洪基础设施薄弱、河道淤积萎缩严重,造成河床改道频繁,河道弯曲,洪水下泄不畅,冲毁农田,淹没村寨。二是缺乏规划指导、治理投入不足,河流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局部及区域性灾害损失。三是防洪设计标准低,治理方法简单,设施不完备,维护工作滞后,防洪非工程措施未得到充分重视,防洪规划河道管理工作薄弱,机制运行难度大。四是河道防洪工程体系薄弱,没有有效调控洪水的控制性工程,现状防洪标准低,河道抗洪能力弱。等诸多问题和不足。山洪灾害依然是腾冲市发展工农业生产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瓶颈。
(2)非工程措施防御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市共安装或建设自动监测站52个;无线预警广播站269个;简易雨量站416个。大部分为腾冲市山洪灾害防御市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安装、建设。落实“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汛机制,构建市、乡、村三级组织责任体系,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完善了市级群测群防组织体系和乡镇、村级群测群防组织体系。初步建立了覆盖山洪灾害防治区的监测预警系统和群防群测体系,为解决了山洪灾害防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奠定了一定基础,在应对暴雨、洪水等灾害中取得一定成效。
但总体上防御体系薄弱,工程措施建设零散,整体防御能力较差,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缺乏。防御手段、措施和效果都难以满足社会要求。其主要原因有:一是雨水情预报由于预报技术和预报水平的原因,对暴雨位置和降雨量还难以准确预报,尤其是受地形影响的局部大雨、暴雨更是难以准确预测,且预报时间短,不能满足防御山洪灾害快速决策的要求。二是暴雨山洪灾害信息预警难。山洪灾害危险区大多位于边远山村,交通不便,通信预警手段原始落后,个别地方甚至无通讯设施,缺乏基本的通信手段。三是小流域防御手段较差。小流域上游大多无有效的拦蓄洪水工程,加之河道堤防标准不高或无防洪工程,遇强降雨和山溪洪水也不能有效地调控。山洪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和防御工程措施任务十分艰巨。
3、山洪灾害防治区、危险区的划分
3.1 划分原则
山洪灾害防治区是指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域;重点防治区是指防治区中山洪灾害频发或灾害损失严重的区域;危险区是防治区的一部分,是指居民聚居区在历史最高洪水位以下,或可能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
3.2 防治区、危险区基本情况
根据山洪灾害调查成果,我市共确定防治区771个(其中一般防治区577个,重点防治区194个),危险区832个,涉及约7.37万人,基本覆盖全市18个乡镇山洪灾害隐患点。(详见附表)
4、组织指挥体系
4.1 组织指挥机构
4.1.1市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指挥机构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指挥部成员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
指挥部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组。抽调指挥部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4.1.2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指挥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辖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由乡镇分管领导任指挥长,成员为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样组成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5个工作小组,每个乡镇必须组建2—3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0人)。
各乡镇要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由村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并以各村基干民兵为主,组建1—2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0人),造册登记后,报乡镇指挥机构和市防汛抗旱办公室备查。
各行政村要落实,溪河区(降雨、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区域的监测人员,分别确定信号、信息发送员1名,造册后,报送乡镇指挥机构。
4.2职责与分工
4.2.1 主要分工
市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山洪灾害防御过程中,成立监测、信息、转移等工作组。
监测组:水文站、气象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
信息组: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
转移组:人武部、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民政局;
保障组:民政局、财政局、粮食局、供销社、林草局;
调度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工信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
应急抢险队:人武部、公安局、驻腾部队等。抢险队伍分市、乡镇、村、组四级组建,负责辖区内的抢险应急工作。
信号发送人员:主要由监测人员、村、乡镇负责人,市防汛抗旱办、市人民政府办人员组成。
4.2.2 主要工作职责
(1)市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做好部门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并按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各乡镇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辖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并领导组织乡镇、村、组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内的山洪灾害区的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工作,发生较大灾害时,申请市抢险救灾队伍支援。
(3)各部门主要职责
市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主要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投入防汛抗旱准备及抗灾工作。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洪旱灾情的统计、核报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救灾各项优惠政策建议,对减轻洪旱灾害损失进行宏观指导。
市人武部:负责协调、调动部队、预备役、民兵等参加防汛抗旱救灾;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有关防汛抗旱工程、非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立项和投资计划安排工作;负责督导在建水电站做好年度防汛安全生产及本系统的防洪保安工作。协调安排防洪排涝建设、水毁修复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旱情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防汛抢险物资储备的计划。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排涝的供、发电负荷安排;负责煤矿、已建水电站及本系统的防洪保安工作;监督电力部门执行市防指下达的度汛方案和各类防汛调度命令。
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防灾减灾常识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防洪安全工作,督促非常情况下教学单位的人员安全、财产转移措施和解决饮水困难措施的落实。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依法打击偷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洪与灌溉工程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配合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做好灾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组织消防部门出动消防车辆,解决旱区群众饮水困难。
市民政局:及时做好灾情统计核查工作,负责灾民生活救济工作。及时做好勘察、核灾工作,与市防办协调做好灾情的上报、发布。
市财政局:协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申报、筹集防汛抗旱和修复水毁工程所需资金,配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做好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的分配,及时审核、下拨并监督使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防洪保安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工程安全运行,做好城市外洪防御和内涝排除工作;指导好重点集镇排水管网规划建设,保障城镇防洪安全。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并服从防洪需要。为防汛抗旱抢险优先组织和提供交通运输工具,保障防汛抗旱抢险运输畅通。进入紧急防汛期间,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命令,组织征调抢险救灾交通运输工具,组织实施水、陆交通管制。
市水务局:负责防洪排涝抗旱工作的行业管理;根据调度方案组织人员制定临时度汛方案,负责所辖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运行安全,组织防洪抢险抗旱工作,指导重大险情的抢护和水毁工程的修复。指导、监督城市供水工程安全运行,以及严重缺水情况下城市供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负责做好已建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平台设施的维护管理,督促乡镇做好已建山洪灾害防御乡镇及村级报警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掌握农业洪涝旱灾情况,负责洪涝旱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工作。
市林草业局:负责做好林区防汛抗旱工作;旱期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组织储备防汛抢险需用木材。紧急防汛期间,协助砍伐林木的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对电站、矿山、尾矿场(坝、库)及其它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督促各行业落实防汛抗旱预案和措施。
市商务局:负责有关生活必需品货源组织与供应工作。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物资调度、供应和必要的储备。负责防汛抗旱救灾油料的调运、储备和及时供应。协助组织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麻袋。
市卫健局:负责组织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生态环境腾冲分局:负责山洪灾害易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工作指导协调;按照规定负责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参与重大水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新闻媒体进行防汛抗旱的宣传报道。全市旅游景区的防洪保安工作。联系好市城区2至3个大酒店,在防汛紧急期,及时提供足够的快餐。
市供销社:负责灾区所需有关生产、生活物资的货源组织和供应。配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按省、市规定协调省市有关防汛储备物资的支援和调运。
市防震减灾局:对预报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及时通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并提出预防措施和建议;负责防汛抗旱工程的震损评估。
市气象局: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实时雨情和天气形势分析资料。负责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组织开展人工增雨。
保山电力腾冲分公司:负责本系统的防洪保安工作。组织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
(4)分组工作职责
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雨量站、气象站等的雨量,水利工作、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
信息组:负责对市级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料、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
保障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宅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信号发送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号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4.2.3 工作主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按照《防洪法》、《防洪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责任人按照行政分级负责的原则,市长、乡镇长为主要责任人,主管的副市长、乡镇分管副职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主要联系方式为电话(程控和无线手机电话)。
5、监测预警
5.1 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1)根据腾冲市历史山洪灾害发生的时间为6至10月期间,降雨量为日100毫米以上将出现不同程度山洪灾害。由此推论:当日降雨量达50至70毫米,将可能发生一般性山洪灾害,当日降雨量达70至100mm降雨量将可能发生大的山洪灾害,当出现日降雨量100至150mm以上,将可能出现特大山洪灾害。
(2)根据腾冲市河道历史洪灾发生情况,当河道洪水位离河堤0.5m或上游水文站通报超过警戒水位时,可能出现一般性灾害,所涉及区各部门必须做好防御准备;当洪水漫堤时,将发生严重洪灾,所涉及区各部门必须动员威胁区人员转移;当洪水超高河堤0.5m时,涉及区发生特大溪河洪灾。坝区洪灾主要为上游和本区域内出现长时期的降雨过程而导致灾害。
5.2 实时监测
各乡(镇)、村、组汛前要指定一名或多名义务灾害监测员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易发区(主河道边低洼地带,滑坡、泥石流易发区域)进行24小时监控。每年从5月1日至10月31日,分点分片确定专人,明确职责,并将名单和所负责监测区名称报乡(镇)、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国土部门。监测观察员根据市气象部门的气象预报与观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小组长、村委会主任和乡(镇)政府,视情况逐级上报。必须转移人员时,由乡镇、村、组及时组织按预先制定的转移路线、地点安全转移群众,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今后根据市乡财力的提升,将在主要监测地点设专职监测人员。
5.3 通信
山洪灾害的通讯方式以市、乡(镇)、村、组常规通讯方式联系为主,必要时可越级联系,但情况必须真实可靠。联系可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山地灾害易发区在无通讯状态下,可用扩音、锣、鼓、号进行报警,但一个点报警只能固定一种信号,汛前确定,做好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5.4 预报预警
(1)山洪灾害预报分气象预报、溪河洪水预报(市内除大盈江太极桥水文站、龙川江东营水文站外,其余因无固定测站,预报难度大)、水库水位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按部门权限划分:气象预报由市气象局进行发布;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由市水务局发布;泥石流、滑坡由市国土局发布。
(2)当出现中到大雨以上时,市气象部门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办、市防汛办等有关部门和乡镇进行雨情预警,并发布相关信息,同时,对时间、地点、程度进行分析预警,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
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水文站或河道管理监测部门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一般由乡镇水管站负责预警,同时报市水务局和市防办发布相关信息。
当库塘水位超出正常防洪库容时,水库管理单位负责预警,同时报市水务局和市防洪办发布相关信息。
当出现四级以上滑坡、泥石流的征兆时,由乡土地管理所、村、组进行发布预警,同时上报国土局和市防汛办发布相关信息。
当水库及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管理单位或管理人员应立即发布相关信息,同时及时向上级政府部门报告。
(3)预警发布及程序:结合腾冲市的实际情况,在正常情况下山洪灾害预警信号一般由市、乡防汛指挥机构进行发布,由市级防汛办对乡镇防汛机构,乡镇防汛机构对村,村对村民小组,小组对户。如遇紧急情况,如滑坡、库塘跨坝,村、组直接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乡镇防汛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确保群众安全转移。(见预警程序图)
(4)预警方式:在无通话预警的情况下,可分一般预警、紧急预警两种,一般预警锣、鼓、号慢节奏和短鸣,紧急预警锣、鼓、号快节奏和长鸣,配合人工逐户通知预警。各村组可结合实际规定其中一种作为预警信号,汛前确定,做好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决不能多种信号并用。
6、转移安置
6.1 转移安置
(1)每年汛前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应对山洪、滑坡、泥石流危险调查摸底,确定需要转移人员,进行造册登记,报乡防汛领导机构或市防汛办备案。
每年汛前要拟定好转移安置地点、转移路线,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乡镇水管站和土地管理所帮助绘制人员转移安置图。汛期要经常检查是否安全或发生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线路。
(2)转移安置中村、组干部、党员应当发挥先锋带头作用,帮助弱势群体做好转移安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在制订转移路线时要避开跨河、跨溪和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和滑坡体的滑动方向转移,应沿着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
应当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应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
转移遵循因地制宜地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
(3)每年乡镇应当根据危险区域分别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安置地点、责任人等相关信息发放到户。制作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标识牌。各乡镇应当在安置地点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如粮食、柴、盐、油、燃料、干粮食品以及帐篷、照明等物资)。
6.2 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安置纪律应当本着“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科学决策,灵活指挥”的宗旨,先帮助老弱病残人员进行转移安置,在转移中发扬助人为乐、先人后已、服从指挥。市乡防洪挂钩单位、成员单位应及时赶往受灾地点帮助进行抗灾救灾工作。
7、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准备
7.1.1思想准备。每年市气象、水利、国土部门应当联合利用各种形式对山地灾害危险区域的群众进行山洪灾害基本常识的科普宣传;乡村也应当利用与群众接触的机会加强宣传,以增强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
7.1.2 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乡镇、村各级要储备必需的抢险救灾物料,储备地点应尽量靠近重点灾害易发区,以应急需。
7.1.3 资金准备。每年市、乡两级必须筹措一定数额的防御抢险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支出,专储专用,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7.1.4 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
山洪灾害抢险救灾机制应同“腾冲市防洪抢险预案”一起实施。市级成立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下设防御及抢险救灾工作组;各乡镇应当相应建立指挥机构和工作组,在市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市级督促协助,乡镇具体组织、领导、指挥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形成上下一体的联动防御机制。各乡镇应成立以下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对出现的山地灾害进行组织领导,动员当地一切可动员的社会力量进入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抢险救灾。
(2)秘书组:组长由乡(镇)党政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负责及时完成领导小组分配的各项任务,接待好上级抢险救灾支援工作人员,同时处理和协调各组之间的相互工作关系。
(3)抢险救灾组:组长由乡(镇)武装干事担任,成员单位为派出所、卫生院,负责迅速调动当地民兵干警及医护人员,赶赴灾区帮助群众,进行人员救护、固定资产转移等工作。
(3)医护救护组:组长由乡(镇)卫生院领导担任,成员为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及各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前往灾区进行抢救灾区受伤人员,对灾区的生活用水、食品等进行检疫,提供救灾急需的医疗器械和药品,争取上级和各地卫生组织援助。
(4)物资供应组:组长由财政所领导担任,成员单位为民政、粮管所、供销社、林业站,做好救灾工作所需各类物资的筹集、调拨、管理及外援物资的接交,分发和转运工作。
(5)通讯联络组:组长由乡邮政所领导担任,成员为邮政所、广播站全体工作人员。负责保证通讯设施安全,及时组织对灾情损坏的设施进行抢修,保障领导小组对上、下的通讯畅通。
(6)交通运输组:由公路养护单位、民间运输组织等组成,负责组织人员及时抢修灾情毁坏的公路、桥梁,保障交通畅通,调集当地车辆,疏散灾区群众,转运物资,运送抢险救灾人员等。
(5)治安保卫组:组长由派出所领导担任,成员为派出所全体警员,加强对灾区的治安保卫、交通管制、疏导交通,防止违法分子的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国家资金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6)保障措施生活安置组:组长由乡(镇)民政助理员担任,成员单位为财政所、粮管所、供销社。负责组织提供灾民所需的食品,生活用品、用具。制定生活标准,发放救灾物资等,保障灾民的生活。
(7)生产自救组:组长由财政所领导担任,成员单位为水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灾害所毁坏的水利、电力、交通、供水工程等设施进行尽快恢复。
(8)财务管理组:组长由财政所领导担任,成员为财政所全体工作人员。负责积极筹集抢险救灾资金,进行拨付的同时加强管理使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进行拨付,做出救灾经费计划及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向上级政府申报救灾经费。
7.2抢险、救灾
(1)出现灾情后,事发地的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
(2)事发地的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负责人应立即上岗到位,分析预测事态的发展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组织指挥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出现山洪灾害重大险情后,事发地上一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出现灾情后,应组织抢险队投入抢险,必要时动用邻近乡镇抢险队和市级抢险队,以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
(5)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灾后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助或赔偿。
(6)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要安排监测组专人监测和防御。
(7)发生灾情,抢险救灾组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8)如有人畜伤亡,抢险救灾组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
(9)卫生防疫组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卫生防疫和伤员救护工作。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10)交通、水务、电信、电力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8 保障措施
8.1汛前检查
每年在汛前、汛期,市、乡镇职能部门应联合和分别对各山洪灾害危险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备案。
8.2宣传教育及演练
8.2.1对腾冲市山洪灾害预案的主要内容,市、乡(镇)、村三级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
8.2.2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过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或发现有危急生命财产安全的滑坡、泥石流趋势时,按照分管权限,由事发地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统一发布通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8.2.3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组织培训。
8.2.4有针对性的对群众进行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和救灾演练。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种山洪灾害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防御抢险救灾演练。
8.3纪律
8.3.1山洪灾害抢险工作纪律
(1)山洪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应本着“先避险、后抢险,先救人、再救物,先救灾、后恢复”的工作原则。
(2)市、乡(镇)、村三级组织、部门及抢险救灾成员单位,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帮助指导危险区做好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3)当发生灾害时,事发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负责人应当及时赶赴受灾现场组织、领导、指导事发区进行抗灾救灾,处置善后工作。
(4)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充分发挥好各部门的职能作用。
(5)不临阵脱逃。
8.3.2山地灾害领导责任人纪律
(1)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关心和爱护灾区群众,对待群众一视同仁。平时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
(2)当发生险情时,及时赶到现场,组织群众做好安全转移。不安置好群众不离开现场。
8.3.3山地灾害转移、安置纪律
(1)按汛前制订的转移路线、转移地点有秩序转移。
(2)优先安置老弱病残和儿童;不徇私、不枉情,无私履行职责。
(3)维护好安置区的社会秩序。
(4)确保转移、安置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
8.3.4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抢险救灾中,对山洪灾害防御与抢险救灾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委、市人民政府进行表彰;对山洪灾害防御与抢险救灾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玩忽职守、临阵脱逃者和违犯救灾纪律的,根据情节严重和影响后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 实施与修改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本预案应根据实施与操作效果进行总结修正和补充,规定每五年修正一次,使之更加符合防洪抢险实际,切实体现出预案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