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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16-3-/2019-0902003 发布机构 腾冲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3-12 17: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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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2号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第2号:腾冲市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等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第2号(总第20号)

(二0十三日公告)

 

1、腾冲市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腾冲市明光镇村级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4、腾冲市马站乡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6、腾冲市2017年度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腾冲市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腾冲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411日至621日,对腾冲市本级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9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增收4143万元,增2.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1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1.8%,同比增支18263万元,增长3.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4%,比上年决算数增支15271万元,增长46.8%。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6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8%,比上年决算数增支81013万元,增长107.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财税部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投资增速放缓、税源结构单一、刚性支出增加等诸多困难和不利因素,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积极推进财税改革,强化收入征管与行政事业单位监督检查,不断增强重点民生、脱贫攻坚的保障水平、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在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良好,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在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及债务资金管理中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预算执行、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1. 部分预算资金未按规定及时下达。

2. 20个预算项目当年未实施,财政资金未形成支出。

3. 违规出借国库资金37065.72万元。

4. 未按规定设置和支出预备费。

5. 代编预算规模较大。

(二)债务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1.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等17单位闲置新增债券资金9023.90万元。

2. 16万元新增债券资金违规安排用于经常性支出

3. 蒲川乡中心学校超额拨付置换债务资金1.18万元。

4. 部分新增债券资金安排的项目重点不够突出,存在撒胡椒面现象,难以发挥规模效益。

5. 财政部门未建立健全债务资金管理使用跟踪问效机制。

(三)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库23624.18万元,影响当年财政决算的真实完整性。

2. 违规收取和超标准收取非税收入92.42万元。

(四)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3个项目长期挂账未结算,不利于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的发挥。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腾冲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1)对部分预算资金未按规定及时下达的问题,建议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快预算资金下达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对20个预算项目当年未实施,财政资金未形成支出的问题,市财政局应进一步加快预算资金下达拨付进度,督促预算单位严格建立和加强项目库管理,及时充实和完善项目库内容,做好转移支付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3)对违规出借国库资金37065.72万元的问题,建议市财政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收回国库借款,对应当由预算安排的支出项目,严格按规定列支,切实加强国库资金管理。(4)对未按规定设置和支出预备费的问题,建议市财政局进一步应加强预算观念和约束,切实强化预备费管理,严格按规定设置和动支预备费。(5)对代编预算规模较大的问题,建议市财政局进一步细化年初预算,不断压缩和控制代编预算规模。(6)对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等17单位闲置新增债券资金9023.90万元的问题,建议腾冲市财政局、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近期无法形成支出的,财政部门应限期收回,并按规定程序重新安排用于其他项目支出。(7)对16万元新增债券资金违规安排用于经常性支出的问题,建议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腾冲市水务局调整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规定安排和使用资金。(8)对蒲川乡中心学校超额拨付置换债务资金1.18万元的问题,对蒲川乡中心学校违规超额支付债务资金1.18万元收缴市级国库处理,建议市财政局按相关规定对蒲川乡中心学校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9)对部分新增债券资金安排的项目重点不够突出,存在撒胡椒面现象,难以发挥规模效益的问题,建议腾冲市财政局在安排新增债券资金时,应将资金重点安排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在建公益性项目上,避免撒胡椒面式的安排模式,有效发挥新增债券资金的对稳增长、调结构的积极作用。(10)对财政部门未建立健全债务资金管理使用跟踪问效机制的问题,建议腾冲市财政局建立健全债务资金管理使用跟踪问效机制,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债务资金安全规范运行。(11)对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库23624.18万元,影响当年财政决算的真实完整性的问题,建议市财政局对未核实收入挂往来的资金进行清理,并及时将尚未缴库的非税收入及时解缴入库。(12)对违规收取和超标准收取非税收入92.42万元的问题,已由腾冲市发改局责令整改,截止审计之日,除0.11万元人防易地建设费不需退费、2.96万元房屋转让手续费缴费人明确表示放弃退款外,其余款项已退到缴费人账户。本次审计不作处理,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将无法退回的资金缴入国库,建议腾冲市非税管理局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及省政府有关放管服政策规定。(13)对13个项目长期挂账未结算,不利于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的发挥的问题,建议市财政局进一步清理在建项目情况,分析挂账原因,已完工项目应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未完工项目应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工程进度,避免项目资金长期挂账或闲置。

同时提出如下审计建议:(一)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二)加强债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进一步深化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四)严格规范专户管理,提高专户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腾冲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深入分析问题根源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1)对部分预算资金未按规定及时下达的问题,市财政局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财预〔201485号)的规定,进一步加快预算资金下达拨付进度,督促预算单位严格建立和加强项目库管理,及时充实和完善项目库内容,做好转移支付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工作,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对20个预算项目当年未实施,财政资金未形成支出的问题,市财政局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财预〔201485号)的规定,进一步加快预算资金下达拨付进度,督促预算单位严格建立和加强项目库管理,做好预算执行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做到资金一旦下达就及时分配使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对违规出借国库资金37065.72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将在今后年度中视财力情况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逐年解决,待中央、省应承担的二级路建设贷款资金到位后及时归还。下步,腾冲将努力培植、优化税源,千方百计挖潜增收,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处理好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与发展的关系。 (4)对未按规定设置和支出预备费的问题,市财政将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加强预算观念和约束,切实强化预备费管理,严格按规定设置和动支预备费。(5)对代编预算规模较大的问题,市财政局将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加强项目库管理,进一步细化年初预算,不断压缩和控制代编预算规模,并严格按规定时限及时下达预算项目资金。(6)对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等17单位闲置新增债券资金9023.90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相关项目主管部门正在进行整改。一是市交通局农村公路建制村通畅工程资金截止920日已按工程进度拨付2,529万元,结余987万元;二是市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截止920日结余资金35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乡镇财政所。根据项目管理要求,资金拨付时须扣下20%,待审计通过后才全部拨付。目前工程已基本竣工待工程审计结束后支付尾款。市福天公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资金截止920日已按工程进度拨付985.4万元,结余965.5万元。三是因特色小镇建设须待年度考核后才拨付全部资金,由于目前特色小镇2017年年度考核结果尚末公布,截止920日尚结余资金3,053万元。在下步工作中项目实施单位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无法形成支出的,市财政局将限期收回,并按规定程序重新安排用于其他项目。(7)对16万元新增债券资金违规安排用于经常性支出的问题,市发改局和水务局已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将违规用于经常性支出的16万元新增债券资金调整用于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支出。在今后工作中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性府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的规定,严格按规定安排和使用债券资金,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8)对蒲川乡中心学校超额拨付置换债务资金1.18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主要领导约谈了教育局和蒲川乡中心学校相关人员,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云南省政府一般债务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务管理办法》的学习,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债务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债务资金,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债务资金依法规范使用。同时要求蒲川乡中心学校将违规超额支付债务资金1.18万元上缴市级国库,目在正在办理中。(9)对部分新增债券资金安排的项目重点不够突出,存在撒胡椒面现象,难以发挥规模效益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今后在安排新增债券资金 时将资金重点安排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在建公益性项目上,避免撒胡椒面工的安排模式,有效发挥新增债券资金对稳增长、调结构的积极作用。(10)对财政部门未建立健全债务资金管理使用跟踪问效机制的问题,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债务资金管理使用跟踪问效机制和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债务资金安全规范运行,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1)对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库23624.18万元,影响当年财政决算的真实完整性的问题,市财政严格按照审计处理意见进行整改,一是非税收入专户代缴资金10,944.16万元已于20178月全部缴入国库。二是市土地收储中心未及时入库的1,516.35万元,经核实,出售给恒益东山公司项目1516.35万元土地价款属于该公司高尔夫项目用地,因该项目现正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无法确定供地方式及土地用途,也无法进行决算,因此该笔款项暂无法上缴;三是责成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及土地收储中心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将实现的非税收入及时解缴入库,保障决算编制的真实性。(12)对违规收取和超标准收取非税收入92.42万元的问题,市非税局严格按照审计的处理意见进行整改,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及省政府有关放管服政策规定,及时将违规收取和超标准收取非税收入92.42万元及进清退。截至目前,除0.11万元人防易地建设费、2.96万元房屋转让手续费缴费人明确表示放弃退款外,其余款项已全部退到缴款人账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将无法退回的资金缴入国库。13)对13个项目长期挂账未结算,不利于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的发挥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按审计处理意见进行整改,于20188月完成2015年及以前年度13个项目的报帐结算,报帐金额3606.55万元。在今后工作中将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及时办理竣工决算,避免项目资金长期挂帐或闲置。

 

 

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腾冲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3月至4月,对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简称市发改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发改局是腾冲市政府直属主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工作的部门,内设17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46名,待消化暂定编23名,核定车辆编制2辆,2017年末实有人员62名,实有车辆2辆。

腾冲市财政局下达市发改局2017年度预算总额为7487.47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726.69万元,追加调整预算6760.78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7年部门总收入7487.47万元,总支出4252.1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35.2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发改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业务管理基本规范,较好的履行了工作职责。但是,审计也发现,市发改局在预算执行基本支出、往来款项管理核算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陪餐人数超标准,问题金额5006元。

2.重复领取差旅费补助610元。

3.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腾冲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1)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陪餐人数超标准的问题,建议市发改局应对此类问题进行清查整改,杜绝今后再次发生。(2)对重复领取差旅费补助610元的问题,责令市发改局应对此类问题进行清查整改,追回个人违规领取的差旅费补助,并归还资金原渠道。(3)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的问题,建议市发改局应对往来款项及时进行清理、结算

同时提出如下审计建议:(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核算工作,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差旅费等支出的审核审批。(二)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预算管理,对长期挂账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核实。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腾冲市发改局高度重视,深入分析问题根源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一)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陪餐人数超标准的问题,发改局将严格公务接待、规范公务接待的审核审批,本着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加强财务管理核算工作;(二)对重复领取差旅费补助610元的问题,已按要求全额退还。(三)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的问题,发改局将专题请示市政府,待政府有批示意见后按批示意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腾冲市马站乡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腾冲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516日至2018625日,对腾冲市马站乡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

一、基本情况

马站乡位于腾冲市北部,国土面积119平方千米,下辖8个村(社区)、123个村民小组,2017年末有人口795632059人。马站乡自2007年开始实行乡财县管,乡各预算单位财务、基建和专项资金核算采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财政所会计工作站实行零户统管核算,村级财务在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核算,共有独立核算机构7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6个;2017年末行政编制25个,事业编制40个,实有在职在编行政事业编制(含参公管理)工作人员59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3人)、事业编制31人,财政供养人员81人,在职在编59人,离退休22人。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马站乡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财务管理基本能够遵守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相关会计信息与财务收支状况基本相符,基本能执行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内部控制制度相对健全。但也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举债、少计固定资产、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发放津补贴5300元;

(二)违规举债2320000元;

(三)少计固定资产84042元;

(四)未办理政府采购;

(五)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腾冲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1)对违规发放津补贴5300元的问题,责令马站乡改正,对自定政策发放的各项奖金5300元予以清退并收缴市级国库处理。(2)对违规举债2320000元的问题,责成马站乡人民政府对新增债务积极筹措资金进行清理化解。(3)对少计固定资产84042元的问题,责令马站乡对少计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调整有关会计账务。(4)对未办理政府采购的问题,责成新马站乡改正,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程序,加强和规范资产管理。(5)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责成马站乡积极与税务部门联系,及时足额补缴税款。

同时提出如下审计建议:(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及时入账,对已报废的固定资产及时清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建账设卡,明确管理责任人,确保资产安全。(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核实。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马站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深入分析问题根源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1)对违规发放津补贴5300元的问题,马站乡已核算并由个人退回违规发放的补贴;(2)对违规举债2320000元的问题,马站乡已上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和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系统,进行债务处理。(3)对少计固定资产84042元的问题,马站乡已对少计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4)对未办理政府采购的问题,马站乡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管理并严格执行采购相关规定。(5)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马站乡积极与税务部门对接,并已全部及时足额补缴了税款。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腾冲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8222日至2018510日,对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

一、基本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共有 25个工作机构。截至2017年底,全局共有人员编制163个。2017部门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年初部门预算收入122242076.43元,预算调整数410747391.55元,年终决算410747391.55元,预算收入编制率100%,年初预算部门支出122242076.43元,预算调整数410747391.55元,年终决算410747391.55元,预算支出编制率100%。部门决算收支及结余情况: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36700495.54元,本年部门支出394335368.88元,上年结余和结转74046896.01元,年末结余和结转16412022.67元,执行率96%、结余率4%2017三公经费共支出214451.12元,比上年度344642.27元减少130191.15元,下降37.77%

审计结果表明,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国库改革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中也发现违规收费、未办理政府采购、少记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会计基础工作等需进一步规范和整改完善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收费398124.43,其中有80398.54元仍未清退;

(二)未办理政府采购98540元;

(三)人防易地建设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知与缴入财政金额不一致。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腾冲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1)对违规收费398124.43,其中有80398.54元仍未清退的问题,责成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未清退的部分进行清退。(2)对未办理政府采购98540元的问题,责成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上述未办理政府采购的资产98540元自行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3)对人防易地建设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知与缴入财政金额不一致的问题,责成腾冲市住建局查明原因自行处理,并将原因及处理情况告知我局。

同时提出如下审计建议:(一)遵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严禁违规收费,违规开支,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增强预算约束力。(二)严格实行《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实施采购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对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安全、完整,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深入分析问题根源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1)对违规收费398124.43,其中有80398.54元仍未清退的问题,截止20186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清退367852.83元,剩余的29646.88元涉及58户当事入,所涉当事人已电话向明确表示放弃退款。日前已将296468元未退款交市财政非税管理局。(2)对未办理政府采购98540元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今后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3)对人防易地建设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知与缴入财政金额不一致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核查,2017年因部分项目单位及个人在人防办办理人防手续并开具费通知后,未及时进行缴费,导致缴入财政款项比人防办开具的缴费通知反映金额少。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人防费用收缴工作,督促当事人及时纳费用。

 

 

 

腾冲市明光镇村级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及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11月至12月,对腾冲市明光镇下辖9个社区20151月至20179月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明光镇为腾北重镇,是腾冲市的三个边境乡镇之一,西北部与缅甸克钦邦第一特区接壤,国土面积698平方公里。下辖9个社区、171个村民小组,2016年末全镇总人口40376人,其中少数民族3565人。明光镇自2005年开始执行村财镇管工作, 2014年下半年开始实行组财镇管,当年末基本收齐统管。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配备主管领导1名、统管会计1名、资金会计1名、开设统一核算基本账户1个,共代管全镇9个社区、171个居(村)民小组账务,分账核算。各社区设兼职报账员1名。20166月换届后,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取消各社区备用金制度,实行银行存款报账制,并与各社区签订了《腾冲县明光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委托书》、《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对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的保证书》。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明光镇人民政府重视所辖社区、村组财务及村务管理,积极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及辖区社区三资管理监督工作。但部分社区也还存在违规收费、私存私放集体资金、截留、套取民生资金、违规发放奖金补贴、会计管理核算不规范等需要进一步改正和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集体财务收支管理方面的问题

1. 违规收费73.72万元

2. 违规收取烤烟种植保证金”150.99万元

3. 套取扶贫专项资金18万元

4. 违规截留农户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补助资金17万元

5. 违规发放奖金、补贴40.28万元

6. 中塘社区、东营社区私设小金库73.50万元

7. 用集体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0.60万元

8. 票据管理存在内控风险

(二)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问题

1. 东营社区超过合同效期出租资产,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

2. 凤凰社区对外投资管理不到位、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未能按期回收

3. 工程建设采购管理不规范

(三)惠民政策执行方面的问题

1. 虚假申报、违规套取、超标准、超范围分配农危改补助资金15.13万元

2. 向已亡故人员发放低保资金7.15万元

(四)会计委托代理方面的问题

1. 未严格会计核算制度

2. 现金控制不严,大额现金支出现象突出

3. 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腾冲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1)违规收费73.72万元的问题,对违规收取早婚违约金、加重农民负担问题移交腾冲市纪委处理,其余收款事项纳入了村规民约、收取的复印费零散且未作登记,不便退回,本次审计不作处理。建议明光镇人民政府责成下辖各社区停止上述各种罚款及收费项目,采取更加科学的方法管理村务,树立社区文明服务形象。(2)违规收取烤烟种植保证金”150.99万元的问题,鉴于所收取的烤烟种植保证金已经清退,本次审计不作处理,但明光镇应引以为戒,今后村务管理中不得再以任何名目收取押金、保证金。(3) 套取扶贫专项资金18万元的问题,鉴于资金尚未使用,未造成损失浪费,审计期间,明光镇人民政府已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本次审计不作处理。(4)违规截留农户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补助资金17万元的问题,对相关社区违规截留农户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补助资金的问题移交腾冲市纪委进一步调查处理。(5)违规发放奖金、补贴40.28万元的问题,对相关社区违规发放奖金问题作移交腾冲市纪委处理。(6)中塘社区、东营社区私设小金库73.50万元的问题,作移交腾冲市纪委处理。(7)用集体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0.60万元的问题,责成相关社区责任人员退赔由村集体资金报销的香烟费用0.60万元。(8)票据管理存在内控风险的问题,建议明光镇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社区票据管理使用办法,加强票据监管,筑牢制度管理漏洞。(9)东营社区超过合同效期出租资产,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东营社区与承租人协商,妥善解决本租赁合同时间效期问题。(10)凤凰社区对外投资管理不到位、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未能按期回收的问题,建议凤凰社区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收回注资本金及投资收益。(11)工程建设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明光镇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下辖各社区工程建设采购管理。(12)虚假申报、违规套取、超标准、超范围分配农危改补助资金15.13万元的问题,作移交腾冲市纪委处理。(13)向已亡故人员发放低保资金7.15万元的问题,作移交腾冲市纪委处理。(14)未严格会计核算制度的问题,责成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调整账务,今后严格按规范进行会计处理,确保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准确。(15)现金控制不严,大额现金支出现象突出的问题,建议明光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今后严格现金支出管理,对各社区的大额资金支出一律直接转账至收款单位和个人。(16)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明光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加强业务培训,认真审核,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程度

同时提出如下审计建议:(一)加强社区及村组干部法纪意识、财经纪律培训力度,建立健全社区内部控制制度。(二)严格项目实施管理,加大项目信息公开、公示力度,降低暗箱操作空间,镇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及涉农惠民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落实。(三)加强社区及村组票据管理,建立健全票据领核销制度,村级组织的各种收入及往来款、代收款都应开具规范的票据。(四)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三资管理台账,定期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明光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深入分析问题根源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1)对违规收费73.72万元的问题,明光镇已召开会议,要求相关社区停止收费并进行督查。(2)违规收取烤烟种植保证金”150.99万元的问题,明光镇要求各社区不得再收取押金及保证金,烤烟保证金已全部退还农户3) 套取扶贫专项资金18万元的问题,明光镇已对社区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对社区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写出书面检查。下步将按扶贫资金管理要求使用项目资金。(4)违规截留农户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补助资金17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期间已将截留资金发还农户,腾冲市纪委已对相关负责人作出处理。(5)违规发放奖金、补贴40.28万元的问题,明光镇将加强对村级财务支出管理规范进行指导,并根据腾冲市纪委处理结果按要求整改。(6)中塘社区、东营社区私设小金库73.50万元的问题,明光镇将在下步工作中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加强财经纪律法律法规宣传并腾冲市纪委处理结果按要求整改。(7)用集体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0.60万元的问题,明光镇已督促相关人员退回报销的香烟费用。(8)票据管理存在内控风险的问题,明光镇农经站加大票据管理力度,具体做法是报账员交回核销单据时资金会计核算收取的资金是否符合已开出去单据的资金。(9)东营社区超过合同效期出租资产,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明光镇要求社区人员多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来签订合同,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规范性。(10)凤凰社区对外投资管理不到位、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未能按期回收的问题,明光镇已按要求对凤凰社区发出通知采取有效措施收回资金。(11)工程建设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在今后工程建设中,要求社区按照工程采购实施管理,并要求做好相应的档案材料收集。(12)虚假申报、违规套取、超标准、超范围分配农危改补助资金15.13万元的问题,明光镇已组织人员核实信息,经过整改已收回不该发放的资金。(13)向已亡故人员发放低保资金7.15万元的问题,按规定收回不该发放的低保金,市纪委已对民政负责人作出处理。(14)未严格会计核算制度的问题,明光镇要求会计人员加强学习,按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15)现金控制不严,大额现金支出现象突出的问题,明光镇已对社区进行财务知识培训,制定了资金直达制度,零星支出部分谁垫资支付给谁,大额支出直接支付到收款单位和个人。(16)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明光镇要求会计人员加强学习,按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腾冲市2017年度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腾冲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18411日至520日对腾冲市2017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联网审计,重点对税收征管制度执行、税源管理、漏征漏管税款等情况进行了关注。

一、基本情况

腾冲市地方税务局属省级垂直管理部门,下设一至六分局,内设一个稽查局。2017年共组织入库地方税费176522万元,同比增收6716万元,增4%,其中:税收及教育费附加收入99259万元,同比减收24528万元,减20%;规费收入完成75678万元,同比增收31258万元,增70%;地方教育费附加完成1585万元,同比减收14万元,减1%。按市委市政府考核口径完成税收收入96866万元,同比减收24512万元,减20%,完成公共预算收入79674万元,同比减收20834万元,减21%

审计表明,腾冲市地方税务局在2017年税收征管过程中,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绩效管理为主线,提升服务、强化管理,圆满完成了税收目标任务。但也还存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未纳税、对部分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税收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157.58万元未及时缴纳相关税费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腾冲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157.58万元未及时缴纳相关税费的问题,建议腾冲市地税局对取得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且尚未缴纳税款的单位进行税费催缴,以保证税款及时完整征收入库。

同时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腾冲市国税局高度重视,深入分析问题根源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157.58万元未及时缴纳相关税费的问题,国税局要求各基层分局对这一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涉及的13个单位未及时缴纳的税费已进行了缴纳。

 

 

 

                              腾冲市审计局

                             2019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