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16-3-04_H/2018-0904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09-04 15: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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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6日在腾冲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腾冲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依据《宪法》《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7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财政管理、预算执行及债务资金、扶贫、保障性住房等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共审计160多个单位。在各项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始终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揭露违纪违法问题,揭示风险隐患,反映体制机制问题,在促进政策落实、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改革和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和反腐败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2017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各部门认真执行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国民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计划,深化改革、积极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从审计情况看,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公共财政收支目标圆满完成,经济运行平稳有序。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财税部门努力克服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的压力,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财政资金,经济运行平稳有序。2017年度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99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00 %,同比增2.5%;政府性基金收入6.34亿元,占全年预算的308.6%,同比增130%;社保基金收入17.59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60.6%,同比增11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完成公共财政支出55.14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01.8%,同比增支1.83亿元,增3.4%;政府性基金支出4.79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73.4%,同比增支1.53亿元,增长46.8%;社保基金支出15.64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58.8%,同比增支8.10亿元,增107.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万元。
——财政八项支出目标顺利实现,民生保障有力。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财政八项支出完成40.22亿元,占部门决算总支出的78.07%;发放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12565万元,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8307万元,发放边民补助533万元,下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5592万元、营养餐补助6212万元。
——财税改革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日益完善。深化国库改革,对150个预算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实现财政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的全覆盖; 18个乡镇财政所撤销财政专户67个;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7月1日起所有乡镇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年内共收回存量资金8302.48万元;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年度累计减免企业税收23050万元。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效较好,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对去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涉及部门(乡镇)严格按照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抓实整改责任。通过审计回访检查,促进整改完善违规及管理不规范资金9.18亿元,其中:入库非税收入10543.54万元,收回存量资金592.82万元,收缴和归还原渠道资金、追缴税费97.99万元,核减工程投资997.08万元,调整拦标价29880.50万元,自行整改资金49712.73万元,落实审计建议252条。移交市纪委处理案件线索3宗,移交业务主管部门处理事项6宗,纪委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党内警告、行政警告6人次、诫勉谈话4人次,相关部门对责任单位做出罚款、通报等处理,制定出台有关制度规范2项。2017年,审计数字化绩效比为1:164。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重点审计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管理及财政专户清理情况。市级决算草案表明,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收入总量66.05亿元,支出总量65.16亿元,结转结余0.89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10.98亿元,支出总量9.96亿元,结转结余1.02亿元;社保基金收入总量27.35亿元,支出总量21.58亿元,结转结余5.7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200万元,支出总量200万元。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的问题。
1. 部分预算资金未按规定及时下达,影响预算执行进度。2017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5663.18万元未在规定的30日内下达,占当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144597万元的31.58%;年初预算中部分项目支出未在当年9月底前下达至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10月以后下达金额为37764.37万元。
2. 国库资金外借余额较大,影响国库运行。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市国库资金累计外借余额37065.72万元,其中出借市国有资本经营有限公司24980.56万元,出借市土地收储中心、住建局、交通局等部门和部分乡镇12085.16万元,影响国库资金运行效率。
3. 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库,影响财政决算的真实完整性。截至2017年末,市财政非税收入汇缴专户11007.83万元、市收储中心土地出让收入12616.35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截至2018年5月末,尚未缴库2340.42万元。
4. 部分预算项目未动工、未及时结算,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20个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当年未实施, 8719.66万元财政资金未形成支出,资金效益未能有效发挥;截至2017年12月,市财政局管理核算的边转及涉农项目中, 2015年及以前年度拨付13个项目一直未报账结算,涉及项目资金3606.55万元,影响财政资金支出绩效。
5. 代编预算规模较大,不利于预算约束作用的有效发挥。2017年预算指标中,有126127.55万元作为年初预算预留指标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3052.95万元、基金预算3074.60万元,分别占其年初预算的42.90%、13.74%。
6. 预备费设置和动支不严格,不利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2017年,财政部门年初预算预备费800万元,未严格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的比例设置预备费,少设置预备费3867.09万元;当年共动支预备费800.67万元,涉及52个项目、56个单位,主要用于各相关单位及部门工作经费支出。
7. 部分单位违规及超标准收取非税收入,不利于 “放管服”政策的有效执行。市住建设未执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在原收费标准降低30%的政策,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超标准收费52.61万元;市住建局未按规定及时停征已明令取消的房产交易手续费,2017年4月至12月,违规收取资金39.81万元。
(二)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审计情况
2017年,地税部门共组织入库地方税费176522万元,同比增收6716万元,增4%。审计重点关注了税收征管制度执行、税源管理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地税部门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 “营改增”减收、税源管控手段弱化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克服困难完成目标任务,但也还存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未及时缴纳相关税费、对部分纳税人税收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二、部门决算草案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全市224户独立核算单位的决算草案,重点关注了“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总体上,全市部门预算执行总体较好,执行率为81%,但部门预算到位率较低,到位率为58%,“三公经费”、会议费支出得到进一步控制,但培训费支出增长却较快。重点审计了市发改局、市住建局、新华乡等4家部门及乡镇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创新性开展了51家一级预算行政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管理要求,但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坐支预算收入、扩大预算支出范围、政府采购及接待费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等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问题。
(一)“三公经费”支出得到进一步控制。2017年,全市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4424.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口径),较上年5675.30万元减少1251.24万元,减幅为22.05%。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78.97万元,组团10个55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51.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886.54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66辆;接待费支出2307.21万元,较上年2970.72万元减少663.51万元,减22.33%。
(二)会议费支出首次出现负增长,培训费近三年增长较快。2017年,全市预算单位会议费支出1020.97万元,较上年降低167.30万元,减14.08%,但体量依旧较大;全市预算单位培训费支出2731.25万元,较上年增长382.04万元,增16.26%,较2015年增176.07%。全市公用经费支出控制应进一步加强。
(三)部门预算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局坐支预算收入143.90万元、应缴未缴预算款17.65万元;市政法委、市侨办、市委统战部等3家单位应缴未缴存量资金38.32万元;市工信局挪用科技惠民专项资金10.08万元。
(四)政府采购、会计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市住建局、新华乡、马站乡等3家单位部分资产采购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市农业局下属畜牧工作站、农机校在非定点保险机构购买公务用车保险;新华乡、马站乡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会议费等有关规定,存在无公函接待、费用清单缺失、陪餐人数超标等现象;市住建局、新华乡、马站乡发放部分奖金时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市发改局、市住建局、新华乡、马站乡等4家部门和乡镇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结存资金较大,时间较长。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2017年,我市完成城镇安居工程基本建成任务1240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25户,通过货币化安置、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保障棚户区居民1107户,通过配租保障性住房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693户。从审计情况看,我市积极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等各项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拉动投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等方面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市建安城投公司、腾越镇未及时将保障房租金缴入国库,涉及金额600.19万元;二是市公路分局及各乡镇1040套公共租赁住房欠缴租金224.68万元;三是2008年至2014年政府投资建设的4898套保障性住房已竣工未办理产权登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性债务余额较大;四是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数据不准确,违规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享受补助、向不符合农危改贷款对象贴息等问题依旧存在。
(二)脱贫攻坚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落实、资金筹集管理使用、项目实施与脱贫目标实现情况。总体上,我市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加强扶贫资金与项目管理,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从审计情况看,脱贫攻坚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脱贫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产业扶贫项目利益链接机制不健全,缺乏长期、稳定和可持续性;扶贫资金结存过大、效益未能有效发挥。如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结余8252.41万元,占到位资金的32%,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结余45551.39万元,占到位资金的82%,一方面资金大量闲置,另一方面,财政还本付息压力较大。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2017年,上级下达我市债务限额为56.5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8.50亿元、专项债务8亿元。审计重点关注了2017年度至2018年上半年上级转贷债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17年上级转贷地方债务资金15.20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4.50亿元、置换债券10.70亿元。2018年上半年上级转贷置换债务资金2.77亿元。从审计情况看,财政部门基本能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债务资金的管理,新增债务资金投向总体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置换债务资金基本能按批准项目完成置换。但在债务资金拨付使用过程中也还存在闲置及用于经营性支出的问题。
1. 市发改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等17个单位因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或项目进度缓慢,闲置新增债券资金9023.90万元,资金效益未能有效发挥。
2. 腾密路建设管理公司、固东镇、市水务局违规将422.97万元新增债券资金用于经常性支出;蒲川乡中心学校超额拨付置换债务资金1.18万元。
3. 财政部门未建立健全债务资金管理使用跟踪问效机制,部分新增债券资金安排的项目重点不够突出,存在“撒胡椒面”现象,难以发挥规模效益。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自然资产资源离任审计情况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经济责任,客观审慎地评价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为市委提拔任免干部提供参考依据。2017年7月以来,对市林业局、市移民局、曲石镇等9家部门和乡镇共1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实施了新华乡2名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产资源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规及管理不规范资金818.77万元(其中应收缴和退回违规金额243.32万元、自行纠正整改金额575.45万元);违规使用车辆42辆;非金额计量问题17项;移交纪委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问题线索1起。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产资源离任审计情况。开展了新华乡领导干部自然资产资源离任审计,审计揭示了新华乡辖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人饮工程水质检测达标率低、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度缓慢、效益不高等问题。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围绕重点资金、重大项目,加强政府投资审计监督。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一是完成了61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审计资金10.81亿元,由于工程造价结算不实等原因,核减工程价款为政府挽回经济损失2425.30万元;二是完成36个项目的前置审计,审计资金22.41亿元,调整拦标价2.96亿元,其中:审增拦标价1.00亿元,审减拦标价1.96亿元。三是对重大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花梨沟水库建设项目、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边合区转口加工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通过审计,有效控制了工程造价,降低了政府投资成本,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政府投资项目在资金安全、规范管理、质量控制、设计优化等方面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六、其他重点审计(调查)情况
(一)村级财务收支与管理审计专项调查情况。实施了明光、荷花、曲石、芒棒等4个乡镇村级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管理方面,乡镇相关部门重视程度不够、监管不严,代管记账不规范,部分村(社)存在私存私放集体资金、骗取套取专项资金、违规收取“早婚费”、烤烟种植保证金等问题;惠民政策执行方面,依然存在虚假申报、超标准、超范围分配农危改资金、违规截留农户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审核把关不严、向已亡故人员发放低保资金等问题。
(二)接待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2014年至2016年我市部分单位和乡镇接待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共涉及55个单位、18个乡镇。总体上,我市各部门各乡镇基本能遵守《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接待费用逐年呈下降趋势,接待管理工作逐步规范。但部分单位和乡镇也还存在部分接待费报销不规范、赠送土特产、超标准接待、将其他支出在接待费中列支、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制度及部分县直部门人员到乡镇出差用餐未缴伙食费等问题。
(三)市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审计情况。对市人民医院部分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进行了审计。总体上,市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完整,信息系统基本能支撑医疗业务流程的实现。但也存在信息系统管理控制不完备导致违规计收医疗服务费、执行困难群体医疗费用减免政策不到位、违反合理检查原则实施医疗服务行为以及违规操作加重患者负担、违规采购信息系统、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上述各项审计中,发现并移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1起,涉及问题金额295.22万元,这些问题线索主要包括:一是明光镇、荷花镇村级组织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截留财政补助资金,虚假申报、违规套取、超标准分配农危改资金问题;二是明光镇、荷花镇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导致低保人员死亡后仍长期领取社保补助资金及低保评定不规范问题;三是市人民医院违规操作加重患者负担、违反合理检查原则实施医疗服务行为问题;四是曲石镇违规套取财政资金购置公务用车问题。
八、审计建议
(一)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预算安排时应充分考虑结转结余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避免资金沉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短板,提高支出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
(二)切实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全面清理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扩大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范围,推行非税收入电子化缴款,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减少财政资金支付的中间环节和现金使用。
(三)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的后续融资,加强债务资金及项目管理,及时将债务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建设项目开展迟缓或未实施,造成债务资金闲置、滞留和重大损失浪费的违规行为。采取措施,有效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四)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对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等公用经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接待费、会议费等管理规定,促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推进扶贫项目信息公开,强化涉农惠民资金管理、兑付情况监督检查,严肃制度纪律约束;积极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协同联动,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加强纪监委、财政、审计、发改、住建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对政府投资领域中的围标串标、资质挂靠、标底泄密、违规转包分包、监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公平、公正、有效的招投标竞争环境,降低政府投资和招投标成本。
(六)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维护村集体经济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村组财镇管”会计代理服务软、硬件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台账和内控制度,强化村组干部法律法规培训,严肃纪律约束,规范财务管理;加大村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加财政投入,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规模,消除“空壳村”,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增强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
本报告反映的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告。报告的部分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已经进行了整改,部分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落实中,市人民政府、市审计局下一步将认真督促整改,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加扎实地把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锐意进取、尽责担当,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