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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tc_gtj-05_B/2022-1011003 发布机构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自然资源领域公开信息 发布日期 2022-06-24 1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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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确认书—界头镇清水河建筑用砂矿

成交确认书

 

订立双方:

出让人: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竞得人:云南腾冲继鑫物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等有关规定,腾冲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6月24日在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竞标室(三)举办的“腾冲市界头镇清水河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出让现场竞价活动中,最终确定云南腾冲继鑫物流有限公司为该采矿权出让的竞得人。现将有关事宜确认如下:

一、成交标的

采矿权基本情况。腾冲市界头镇清水河建筑用砂矿采矿权矿区位于腾冲市区8°方向,平距约27.0千米,行政区划位于云南省腾冲市界头镇清水河社区。矿区地理坐标(大地2000坐标):东经98º35′01″~98º35′29″,北纬25º18′33″~25º19′02″;中心地理坐标:东经98º35′10″,北纬25º18′47″。矿区范围由矿1~矿13拐点直线连接圈定,面积0.376平方千米,开采标高1710~1500米。矿区范围及面积(见下表)

拐点号

1980西安坐标系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矿1

2801128.35

33458074.94

2801136.659

33458183.475

矿2

2801264.07

33458279.70

2801272.380

33458388.235

矿3

2800542.13

33458870.64

2800550.439

33458979.178

矿4

2800486.77

33458799.94

2800495.079

33458908.478

矿5

2800613.29

33458706.92

2800621.599

33458815.458

矿6

2800613.29

33458645.57

2800621.599

33458754.108

矿7

2800448.91

33458612.00

2800457.218

33458720.538

矿8

2800448.91

33458710.40

2800457.219

33458818.938

矿9

2800377.14

33458710.40

2800385.448

33458818.938

矿10

2800377.14

33458336.49

2800385.447

33458445.027

矿11

2800472.07

33458293.66

2800480.377

33458402.197

矿12

2800491.75

33458216.10

2800500.057

33458324.637

矿13

2800773.33

33458130.44

2800781.638

33458238.976

面积:0.376平方千米;标高:1710~1500米

以往地质工作简况。(1)1978~1982年,云南省地质局区调队开展了1:20万腾冲幅、盈江幅区域地质调查工作,并提交了《1:20万腾冲幅、盈江幅区域地质调查报告》。(2)1980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00933部队进行了1:20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并提交了《1:20万腾冲、盈江幅区域水文地质调查报告》。(3)2004年,云南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大队在矿区开展了1:5万区域地质、矿产、物化探工作,并提交了《1:5万曲石街幅区域地质调查报告》。(4)2020年8月,腾冲县金山地矿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云南省腾冲市清水河建筑用砂矿勘查报告》。2020年8月20日,腾冲市恒晟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云南省腾冲市界头镇清水河建筑用砂矿勘查报告)(2020年)评审意见书》(腾恒晟储备字(2020)1号)。2020年8月31日,腾冲市自然资源局以《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云南省腾冲市界头镇清水河建筑用砂矿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的备案证明》(腾资源储备字(2020)1号)对该报告提交的资源储量进行了备案。截至2020年8月31日,拟设矿区范围保有控制资源储量159.52万吨(99.70万立方米)。

拟出让年限5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要求

(一)按规定竞得人在办理采矿权出让登记手续时所需的矿山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林地许可、临时用地、矿山安全等方面的工作由竞得人完成并承担相关费用。完成上述工作后按相关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采矿权登记,核发《采矿许可证》。

(二)本次出让是竞得人在矿区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不包括矿区范围内土地、林业等其它资源及地面附着物、建(构)筑物等。竞得人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矿区进场道路、用水、用电、林权、青苗等附着物、搬迁等问题需做充分了解掌握,并自行解决,费用自行承担。

(三)采矿权有效期限届满,若竞得人还需继续开采,必须到原发证机关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若不再开采,竞得人必须按规定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经腾冲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合格,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后才能关闭矿山。

三、成交价(出让收益金)及支付方式

通过竞价,竞得人以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万元(小写¥16800000.00元)成交,竞得人签订本《成交确认书》并在公示(10个工作日)结束之日起30日内按《挂牌出让公告》出让收益缴纳要求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四、竞得人对腾冲市界头镇清水河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内容及全部挂牌出让程序无异议。

五、《成交确认书》经出让人、竞得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请竞得人务必于2022年8月8日17:00之前,持此《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收益金缴纳凭据到腾冲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资格,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成交确认书》一式肆份,出让人执壹份,留档壹份,竞得人执壹份,公证处壹份。

特此确认。

出让人: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杨嘉庚

竞得人:云南腾冲继鑫物流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谷正举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