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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1-5-/2020-0918152 发布机构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专项规划 发布日期 2020-09-08 15: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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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腾冲市清水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一次修改)》的公告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腾冲市清水乡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

(第一次修改)》的公告

 

为确保清水乡司莫拉幸福佤乡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235号)的要求,我市编制完成了《腾冲市清水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一次修改)》(以下简称《修改方案》)。现将《修改方案》)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规划修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一)规划修改的合法性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为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处理好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之间的矛盾,要求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分析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促进规划有效实施的建议和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确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法组织规划修改,报原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2020年04月,腾冲市自然资源局按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编制了《腾冲市清水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评估报告》,清水乡2018年,耕地面积1630.80公顷,高于上级指标(1600.00公顷);基本农田面积1216.01公顷,高于上级指标(1216.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487.63公顷,小于上级指标(497.18公顷);即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总规模均符合上级下达指标控制要求。

评估报告已通过腾冲市自然资源局、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论证,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了《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腾冲市清水乡、界头镇和马站乡等3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2020年05月28日),评估成果资料报送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备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建议保山市和腾冲市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清水乡规划修改工作。

清水乡本次规划修改,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中“关于做好过渡期内现有空间规划的衔接协同”的相关要求,在本乡调整建设用地布局,没有突破上级确定指标体系,耕地保有量符合规划控制要求;没有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没有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强制性内容,目前腾冲市正在组织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本次规划修改区域将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与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要求产生新的矛盾冲突。

因此,《腾冲市清水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符合云南省关于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的程序、条件,规划修改是合法的。

(二)规划修改的合理性

本次规划修改,是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腾冲时对腾冲市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的谆谆教诲,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腾冲清水司莫拉幸福佤乡建设项目的决策部署,为摆脱村庄发展困境,促进村庄产业转型,推行“党建+合作社”的新型模式推进乡村振兴。

规划修改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二、规划修改的必要性

本次项目用地是在2020年1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清水乡三家村中寨司莫拉佤族村中,对腾冲市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的谆谆教诲,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腾冲清水司莫拉幸福佤乡建设项目的决策部署。

清水乡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抓住清水被纳入“城市区域规划”的契机,重点抓好“脱贫攻坚战役、重点项目实施、生态文明建设、人居环境提升、精神文明创建、全面从严治党”六项重点工作,以全域旅游的理念,充分利用清水古村落资源和交通便利的优势,主动将清水融入腾冲乡村旅游环线,充分挖掘乡村旅游特色。腾冲市清水司莫拉幸福佤乡建设项目急需发展,以以旅游业为核心,借助“旅游+”打造“幸福旅游+”的产业、展现幸福、体验幸福、传递幸福为目标,需进行项目用地符合规划性修改。

三、《修改方案》的规划修改内容

本次规划修改,调入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21.11公顷,建设用地性质调整0.57公顷,指标来源为:《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追加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中追加腾冲市城乡建设用地指标21.58公顷和清水乡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0.1公顷。

(一)上级下达指标修改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清水乡耕地保有量1600公顷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21.5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21.5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增加21.58公顷。

(二)建设用地布局修改情况

清水乡本次规划修改,在清水乡范围内,调入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21.11公顷,建设用地性质调整0.57公顷,指标来源为:《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追加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中追加腾冲市城乡建设用地指标21.58公顷和清水乡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0.1公顷,满足项目用地需要。

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和占用,基本农田数量不发生变化。

 (三)建设用地管制区修改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按照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的相关要求,将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调入区域修改为允许建设区。

 本次规划修改,将清水乡调入地块的有条件建设区0.38公顷,限制建设区20.73公顷修改为允许建设区;调出地块的允许建设区0.1公顷修改为有条件建设区;性质调整地块的限制建设区0.36公顷,有条件建设区0.21公顷修改为允许建设区。

规划修改后,清水乡禁止建设区没有发生变化。

(四)土地用途区修改情况

本次清水乡规划修改,为保持土地用途区分区的科学性和完整性,按照土地用途分区划定的基本原则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对清水乡新增建设用地调入地块范围内涉及的一般农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21.11公顷全部修改为村镇建设用地区;调出地块范围内涉及的村镇建设用地区0.10修改为一般农地区;性质调整地块范围内村镇建设用地区、其他用地区0.57公顷全部修改为城镇建设用地区。

规划修改后,清水乡一般农地区减少10.83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区增加21.51公顷、村镇建设用地区减少0.51公顷、林业用地区减少9.81公顷、其他用地区减少0.36公顷。    四、《修改方案》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影响

规划修改后,清水乡规划2020年目标为:耕地保有量1675.4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517.7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29.5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4.06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33.9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13.17公顷。

此次规划修改后,清水乡各项规划目标均符合规划控制指标的要求。

五、《修改方案》批准情况

《腾冲市清水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一次修改)》于2020年9月16日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批准文件为:《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腾冲市清水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的批复》(保政复〔2020〕82号)。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20年9月17日-9月22日。

特此公示。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