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0-0728110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专项规划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14:5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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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腾冲市腾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
的公告
为确保十里荷花乡村旅游示范村项目、红树林项目、腾冲氧气厂搬迁用地、小西卫生院、疾控中心、腾冲市广播山旅游接待中心、斛健庄园项目、景福陵园、沙坝澡堂、气象局、妇幼保健院、科学家小镇等项目建设,我市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235号)的要求,编制完成了《腾冲市腾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修改方案》(以下简称《修改方案》)。现将规划修改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修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一)规划修改的合法性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的《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为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处理好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之间的矛盾,要求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分析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促进规划有效实施的建议和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确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法组织规划修改,报原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2020年1月,腾冲市自然资源局按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编制了《腾冲市腾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评估报告》,腾越镇2018年,耕地面积4380.50公顷,高于上级指标(4181.98公顷);基本农田面积3169.01公顷,高于上级指标(3169.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4096.18公顷,小于上级指标(4575.75公顷);即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总规模均符合上级下达指标控制要求。
评估报告已通过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审查论证,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了《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腾冲市腾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2020年2月27日),评估成果资料报送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备案,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议腾冲市依法依规组织开展腾越镇规划修改工作。
同时,腾越镇本次规划修改,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中“关于做好过渡期内现有空间规划的衔接协同”的相关要求,在本乡镇调整建设用地布局,没有突破上级确定指标体系,耕地保有量符合规划控制要求;没有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没有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强制性内容,目前腾冲市正在组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本次规划修改区域将纳入规划,不与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要求产生新的矛盾冲突。
因此,《腾冲市腾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符合云南省关于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的程序、条件,规划修改是合法的。
(二)规划修改的合理性
本次规划修改,围绕腾越镇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出发点,重点保障腾越镇产业项目用地。使区域服务水平得到提高,实现社会经济全面、稳定发展。符合腾越镇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规划修改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二、规划修改的必要性
1、有助于合理的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供给的总体安排。制定、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结构、方向,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腾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批准实施后,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对用地的选址有了新的要求,通过此次规划修改,可以更合理的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
本次修改涉及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无法开工建设,制约了腾越镇经济的发展,使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因此,本次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十分必要。
2、有助于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近些年来,腾越镇社会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土地供需矛盾也日益凸显,腾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规划修改是腾越镇有效缓解土地供需矛盾,达到保护耕地、保障发展、保障生态综合目标重要环节,有助于促进腾越镇社会经济全面稳定快速发展。
3、项目建设是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的需要
随着城乡经济体制改革,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的纵深发展,城乡的再就业人员呈上升趋势。腾冲市近年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速了民营企业的有序发展,极大地缓解了就业和再就业矛盾,促进了腾冲市构建和谐社会、奔小康的步伐。
规划修改项目建成后,可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不但为政府减轻负担,而且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综上所述,为加快腾越镇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依法依规用地,科学合理地安排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有必要依法对《腾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进行修改。
三、《修改方案》的规划修改内容
(一)上级下达指标修改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修改前后腾冲市耕地保有量保持不变仍为80081.83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由19621.04公顷调整为19641.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由16991.04公顷调整为17011.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由1523.04公顷调整为1543.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由1441.14公顷调整为1461.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由853.25公顷调整为855.89公顷。
腾越镇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保持不变仍为426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由4345.91公顷调整为4399.5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由3779.26公顷调整为3833.0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由334.45公顷调整为388.0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由329公顷调整为374.3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由115.12公顷调整为132.92公顷。
(二)建设用地布局修改情况
腾越镇本次规划修改,在腾越镇范围内,调整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布局61.22公顷,满足项目用地需要。指标来源为:使用市级追加腾冲市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指标20.36公顷;腾越镇内调出城乡建设用地指标7.99公顷;从荷花镇、猴桥镇、界头镇、新华乡4个乡镇调剂建设用地总规模33.23公顷。
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和占用,基本农田数量不发生变化。
(三)建设用地管制区修改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按照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的相关要求,将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调入区域修改为允许建设区。
本次规划修改,将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调入区域涉及的有条件建设区41.83公顷、限制建设区19.39公顷修改为允许建设区61.22公顷。
将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调出区域涉及的允许建设区41.42公顷修改为限制建设区16.30公顷和有条件建设区25.12公顷。
建设用地性质调整区域涉及有条件建设区0.38公顷和限制建设区0.18公顷修改为允许建设区0.56公顷。
规划修改后,调整区域允许建设区增加20.36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减少25.91公顷,限制建设区增加5.55公顷、禁止建设区没有发生变化。
(四)土地用途区修改情况
本次腾越镇规划修改,为保持土地用途区分区的科学性和完整性,按照土地用途分区划定的基本原则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将调入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区涉及的一般农地区0.37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区46.40公顷、村镇建设用地区4.21公顷、林业用地区10.24公顷修改为城镇建设用地区57.83公顷和村镇建设用地区3.39公顷。
将调出新增城乡建用地区的城镇建用地区0.27公顷、村镇建设用地区36.68公顷、独立工矿用地区6.47公顷修改为一般农地区6.83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区0.27公顷、村镇用地区12.44公顷、独立工矿用地区3.78公顷、林业用地区10.37公顷、其他用地区7.73公顷。
将性质调整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区0.22公顷,村镇建设用地区0.16公顷,其他用地区0.18公顷修改为城镇建设用地区0.40公顷和村镇建设用地区0.16公顷。
四、《修改方案》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影响
规划修改后,腾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为:耕地保有量426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4399.1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833.0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87.6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132.92公顷。
规划修改后,腾越镇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目标为:耕地保有量4319.14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4398.7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832.8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87.6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107.15公顷。
此次规划修改后,腾越镇各项规划目标均符合规划控制指标的要求。
五、《修改方案》批准情况
《腾冲市腾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于2020年7月22日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批准文件为:《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腾冲市腾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的批复》(保政复〔2020〕73号)。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20年7月28日-8月5日。
特此公告。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