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_gtj-30/2022-101800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决策听证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15:33:41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四条、《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局将举行腾冲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报告(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机构: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二、听证会时间:2021年9月13日下午15:00。
三、听证会地点:腾冲市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一)听证主持人
周 平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二)听证员
刘申常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恩元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三)听证记录人
许级旭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四)决策发言人
杨 波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利用股股长
张丽琼 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五)听证监察人
刘文道 市纪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组长
白文思 市人民政府督察室主任
陶金翠 市司法局副局长
(六)听证代表
番树勇 腾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自广 腾越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赵相兴 市党代表
熊永茂 五合乡党委副书记
曾茂然 五合乡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陈正淳 中和镇副镇长
杨新凯 中和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董诗昇 市人大代表
郑治龙 曲石镇人大主席
黄永新 曲石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王永彩 市人大代表
姜家明 北海乡副乡长
张 伟 北海乡工作人员
董保凤 市政协委员
谢大鹏 界头镇副镇长
赵 麟 界头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番宗云 市财政局工作人员
李定章 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索应超 市林草局工作人员
杨马龙 市住建局工作人员
尹有达 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
陈田昌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
赵志刚 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
周维富 市水务局工作人员
孙祝英 市统计局工作人员
五、其他事项
1. 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携带本人身份证、听证材料,按时参会(请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并遵守听证会的纪律。
2. 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
特此公告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