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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tc_gtj-30/2022-1018005 发布机构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重大决策听证 发布日期 2021-10-19 14: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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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腾冲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结果报告(草案)》听证会结果的公告(第3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为进一步做好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受人民政府委托于2021923下午15:00腾冲市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了《腾冲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结果报告(草案)》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各听证代表踊跃发言,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经过整理、归纳、并报人民政府研究,形成了修改意见。现将听证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2021810日,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在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腾冲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结果报告(草案)〉听证会的公告》(1),公告了听证事项、听证会时间和地点、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等相关内容。2021831日,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在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腾冲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报告(草案)》听证会的公告公告了听证举办机构、听证会时间和地点、听证会参加人员等相关内容。后因工作安排202199日,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在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腾冲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结果报告(草案)〉听证会的公告》(2)补充公告变更了听证时间,公布了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项。

(二)会议情况:2021923下午15:00,《腾冲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结果报告(草案)》听证会在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参加本次听证会共35人,其中:听证主持人1人,决策发言人2人,听证监察人3人,听证代表25人,专家和技术人员3人,听证记录人1人。听证主持人由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周平担任;决策发言人由腾冲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利用股股长杨波担任;听证监察人由市纪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组长刘文道、市人民政府督察室主任白文思、市司法局工作人员李玉珏担任;听证记录人由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许级旭担任。

本次听证会共邀请听证代表25人,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社会自由代表等。有2人因事未能参加听证会,实到35人。

听证会共有九项议程

1.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听证会纪律;

2.监察人核实听证代表身份及到会情况;

3.告知参加听证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4.专家及决策发言人就《草案》作简要说明;

5.听证代表就《草案》发表意见、建议并提问;

6.决策发言人及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解答;

7.主持人归纳总结各方代表的主要意见和观点;

8.主持人作听证会总结发言; 

9.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监察人对听证会记录进行审核签名。 

二、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

参会代表提出许多建议和意见,经过梳理、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1.重楼补偿标准较低,并增加黄精的补偿标准2.建筑物补偿标准偏低;3.场院大门、栏杆、挖填土补偿标准偏低;4.太阳能补偿标准改成按/5.删除泡木料塘鱼塘6.建议删除化粪池中的三级化粪池补偿标准;7.石挡墙建议删除;8.建议将火龙果放置到其他林木(果木)补偿标准;9.柿子和甜柿、橘子和桔子合并;10.桑果树改为果桑树;11.坟墓价格太低。

三、听证意见的处理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所提意见建议,经梳理归纳后决策发言人及第三方专业机构当场给予了答复1.经核实将重楼补偿标准提高,并增加黄精的补偿标准2.建筑物、场院大门、栏杆、挖填土补偿标准根据听证代表意见综合考虑进行了调整;3.太阳能补偿标准改成按/4.删除了泡木料塘鱼塘石挡墙化粪池中的三级化粪池补偿标准;5.火龙果放置到其他林木(果木)补偿标准;6.已将柿子和甜柿、橘子和桔子合并;7.桑果树改为果桑树。

此次听证会取得了圆满成功,代表们能充分表达自己的看法、建议和意见,发言积极性高,全局意识强,决策发言人及第三方专业机构也耐心细致地给予解释和说明。会议在有序、和谐的环境下进行,既达到预期效果及目的,又符合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程序要求。下一步自然资源局将按《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1370号)文件要求,按时将我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上报至市级。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202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