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108-/2022-0819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国防教育和双拥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2-08-19 10:03:56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云拥〔2022〕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军分区,开展了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市级评估验收。现将拟推荐上报的双拥模范城(县)名单进行公示:
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推荐上报对象(3个)
龙陵县
腾冲市
隆阳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8月19日至25日)。公示期间,认为公示的县(市、区)不符合双拥模范要求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保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5—2162030
电子邮箱:bsstyjrswj2019@163.com
通信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新闻路51号 保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678000
保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