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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3MB1M99751H/20231130-00006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民政府西源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救助 发布日期 2023-11-30 12: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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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保山市民政局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3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保民政发〔2023〕11号),腾冲市结合实际,自2023年7月1日起提高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3年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00元/人·月提高到728元/人·月。7月份开始,保障对象月补助金每人增加28元。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3年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600元/人·年提高到6188元/人·年,A类重点保障对象由450元/人·月提高为505元/人·月,B类基本保障对象由334元/人·月提高为340元/人·月,C类一般保障对象由260元/人·月提高为270元/人·月。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一)基本生活标准。2023年全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仍按上年度的标准执行,即1000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910元/人·月提高到947元/人·月。(二)照料护理补贴标准。2023年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由835元/人·月提高为950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由418元/人·月提高为475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由251元/人·月提高为285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由151元/人·月提高为171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由88元/人·月提高为100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由50元/人·月提高为57元/人·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集中供养的,统一用于供养服务机构照料护理开支;分散供养的,按照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用于支付服务费用。四、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2023年全市集中养育儿童保障标准由1990元/人·月提高到2000元/人·月,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由1290元/人·月提高到1340元/人·月。

来源:腾冲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