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0-3/20241225-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产品质量 | 发布日期 | 2024-12-25 10:13:32 |
文号 | 浏览量 |
1.深入落实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75、76号令要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细化产品质量安全关键环节和关键风险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两个规定”,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化解质量安全风险。目前,组织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1次,培训企业35户次。采集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数据301户,上传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平台数据301条次。建立完善辖区燃气具及相关产品经营户150户经营台账,使用燃气用具质量安全监管专项小程序录入上传检查数据150条。
2.突出监管重点。生产领域,完成14户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确保企业按照获证要求组织生产。流通环节,将燃气及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烟花爆竹、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机动车产品、儿童学生用品等纳入重点产品,聚焦生产销售单位集聚区、质量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销售门店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质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动。截止2024年12月,共检查各类工业产品经营户625户次,对3户企业进行行政约谈,对存在违法违规的29户经营户进行立案查处。
3.强化监督抽检。2024年,共抽检各类重点工业产品241批次,其中,抽检成品油21批次、建筑材料22批次、农资产品43批次、消防用品3批次、烟花爆竹产品3批次、学生儿童用品20批次、珠宝贵金属60样次、其他工业产品69批次。经检验,其中15批次产品不合格,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全部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进行了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