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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40-3-/2020-0430005 发布机构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日期 2020-04-30 09: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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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腾冲市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的通知

 

 

 

 

 

 

 

 

食安委〔20201

 

关于印发《腾冲市2020年食品安全

工作重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印发《腾冲市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对照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抓好各项工作。

 

 

腾冲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0429

 

    (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保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腾冲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0429日印发


 

腾冲市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

 

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圆满实现《“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预防为主,坚持依法监管,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共治共享,按“四个最严”、“两个同责”要求,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强化风险防范和日常监管,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形成各方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合力共冶的工作格局,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要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要协助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上级以及本级党委和政府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按分管工作职责要求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其他党政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协助党政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问题。强化市、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跨部门跨乡镇重大问题,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共享食品安全数据。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农业农村、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压实监管责任,加强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加大投入保障,进一步健全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必要的条件。组织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市食品安全办年底前向市委、市政府各专题报告1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各乡镇食品安全办、各成员单位年底前向市政府食品安全办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办、各乡镇、各成员单位)

二、抓实食品源头质量安全管控

打好“绿色食品牌”,持续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将高毒农药禁用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食用农产品。落实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指导农户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有关规定,防范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深入开展产地环境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着力提高农业供给质量,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发展。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快生猪、禽类屠宰厂、点规划建设,加大检验检疫力度,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粮食质量监督检查,严控收购、储存环节粮食安全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市发改局)

三、抓实食品生产销售质量安全监管

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配合上级部门实施飞行检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加强小作坊、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全面普查建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普查建档率年内达到100%。切实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纳入常态化监管范围,加大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相关食品要求卫生规范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探索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努力提高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食品生产加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食品销售经营风险隐患清单,取证食品销售经营者年内100%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并公示,提高流通领域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督促企业严格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保质期标识等规定,严查临期、过期食品翻新销售规范食品经营行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食品销售安全。抓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四、抓实餐饮服务安全监管

深入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人员管理等规定。一是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明厨亮灶”成果,扎实推进网络厨房建设工作,提升网络厨房的覆盖率。积极宣传网络“明厨亮灶”平台的优势,动员和指导广大餐饮服务单位参与网络平台接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要加快我市游客集中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网络厨房建设。要按照《云直省“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进游客集中区域“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2020年6月30日前,全市A级以上景区、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重点旅游接待点(餐馆)等游客集中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完成网络“明厨亮灶”建设,并完成对接“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实现网络“明厨亮灶”100%覆盖二是加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养老机构、工地食堂、医疗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区域及重大活动、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餐饮食品安全检查力度,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属地负责、分级监督的原则做好高考、“两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四是加强网络订餐规范监管,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做到“线上”“线下”餐食服务同标同质,保证一次性餐具制品的质量安全,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必有实体店经营资格五是做好餐厨剩余物的登记、收集、运输、处置工作。六是完成全市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风险评定工作。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全市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风险评定工作。通过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科学配置监管资源,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制度、细化监管措施,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市文旅局、市民宗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综合执法局)

五、抓实食品安全抽检监测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争取支持,加强协同配合,强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争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完善抽检监测信息通报机制,加强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依法及时公开抽检信息和不合格产品处置结果。强化风险监测和评估,加强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利用,使风险监测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提高监管效能,为政府决策和部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和参考。特别要聚焦米面油、肉蛋奶、果菜茶等大宗食品及地方特色食品,持续加大农兽药残留超标和重金属污染等问题的风险分析和防控力度,提高抽检效能。加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及监督抽检力度,严查违法行为。今年市场监管局完成国家、省、市监督抽检500批次,市级财政筹措资金33.5万元完成抽检2500批次(其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监督抽检250批次,食品快速检测1000批次,农农村局完成快速检测1250批次。农业农村局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2500批次,腾冲海关开展进出口食品风险监控监督抽检1000批次,市发展改革局抽样粮食及制品100批次,卫生健康局完成辖区内二户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采样检测20份。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腾冲海关,市发展改革局,市卫生健康局)

六、抓实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

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全力抓好今年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确保食用野生菌中毒人数比去年明显下降。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责任,对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实行区域负责、任务分片、责任到人、宣传到户,构建严密的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网络。

切实把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教育工作抓深抓细抓实。一是宣传对象实现全覆盖。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要真正做到进食堂、进市场、进餐馆、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工地,使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户户知晓,人人明白。二是宣传内容突出针对性。讲清食用野生菌中毒的严重危害性,家庭食用的注意事项,应急救治措施等,要做到宣传频次再增加,宣传重点再突出。三是宣传载体突出多样性。积极利用微信、手机短信、音频视频、农村“大喇叭”等载体,进行多角度、全方位、高频次、多维度的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四是宣传队伍突出广泛性。充分动员食品安全专干、协管员、联络员、信息员及驻村工作队员、村干部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壮大宣传队伍,确保农村地区、边远山区宣传无盲区、无死角;特殊家庭、特殊群体无遗漏。

对全市所有农贸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对农贸市场售卖的野生菌的摊点,进行全面清查,严禁市场开办方销售来历不明、辨识不清的野生菌类,防止误食造成食物中毒。

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渠道,做好处置食用野生菌中毒的应急准备工作。积极开展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和应急救治培训,强化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应急救治人员的救治能力,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设备、药品,确保食用野生菌中毒应急工作有队伍、有装备、有物资。进一步严格信息报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情况。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成员单位)

七、抓实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

巩固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成效,集中开展八项治理行动。

(一)开展食品源头治理行动。持续深入开展畜禽屠宰、农兽药残留、蛋禽违规用药、水产品养殖非法添加等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二)开展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以白酒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者为重点,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制售假酒等犯罪行为,依法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白酒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三)开展食品行业质量安全综合提升行动。以精制茶及茶产品制造、蔬菜加工、饵丝加工等为重点,提高食品加工能力和水平,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开展普洱茶、过桥米线放心消费行动。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市农业农村局)

(四)开展食盐非法经营清理整治行动。贯彻落实《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食盐经营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市工信局)

(五)开展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行为,重点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保健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围绕春秋季开学及中高考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高度重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校园食堂管理,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综合执法局)

(七)开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对象,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为重点品类,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八)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持续推进“进出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食品走私,防范进口食品安全风险。

(牵头单位:腾冲海关,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八、抓实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基层的组织优势,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形成“职能部门+乡村联动”的治理格局。各乡镇各部门要关注关心关爱基层,夯实基层食品监管力量,配齐配强基层一线监管人员,逐步配齐配强必要的执法装备,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教育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强化乡镇食品安全专干、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联络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工作,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能力。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成员单位)

九、抓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修改完善《腾冲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立健全专家队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加强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食品安全应急救治,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实施食品安全事件分级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件“一事三报”(初报、续报、终报)和“一事三查”(查主体责任、查行业管理责任、查监督管理责任)制度,坚决杜绝瞒报、谎报等问题发生。

(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办,各乡镇,各成员单位)

十、抓实体系机制创新落实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助推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积极探索“互联网+食品”监管新模式,提高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能力。落实食品安全专项协作制度,6个专项协作小组要按照明确的工作规则、任务分工和制度要求抓好落实,组长单位要认真负起责来,发挥好牵头作用,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该领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让好的制度结出好的果实。

(牵头单位:市食品安全办,配合单位:各乡镇、各成员单位

十一、抓实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加强宣传引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搭建信息平台,利用网站、新闻发布会、公众微信平台等载体,及时、准确、权威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食品抽检、监管成效、黑名单、信用等级等信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各类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在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改变不洁饮食习俗,避免误采误食,防止发生食源性疾病。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提倡“减盐、减油减糖;推进农村自办宴席场所建设及管理规范化;加强农村自办宴席厨师、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鼓励食品生产经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完善投诉举报机制,鼓励社会监督;加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的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氛围。

(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办,各乡镇,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