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0-5-17_F/2018-0206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团田乡 |
公开目录 | 扶贫 | 发布日期 | 2018-02-06 17:5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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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各县(市、区)、园区2017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和贫困退出工作进行考核。为做好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脱贫攻坚战略思想,按照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围绕保山市脱贫攻坚工作由后进争前列目标,切实发挥脱贫攻坚考核导向“指挥棒”、质量“质检仪”、责任“推进器”作用,从严从实、较真碰硬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及贫困退出考核,确保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坚决杜绝“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确保全市贫困人口脱真贫、真脱贫,贫困村规范有序真实退出,为迎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保山市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打牢坚实基础。
二、考核依据
1.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完成扶贫目标任务百日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云贫开发〔2017〕36号)
2.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的决定》(保发〔2016〕7号)
3.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县级(园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保办发〔2016〕49号)
4.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办发〔2016〕50号)
5.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由后进争前列的实施意见》(保发〔2017〕16号)
6.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暨扶贫措施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保贫开发〔2017〕11号)
7.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市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保贫开办发〔2017〕25号)
三、组织领导
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保山市2017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和贫困退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赛光 市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杜春强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云怡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毕春早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范红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段登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主任
段晓波 市教育局局长
赵明宽 市民政局局长
李余明 市财政局局长
杨云青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文钦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德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子兴 市水务局局长
茶春桥 市农业局局长
赵茂琦 市林业局局长
李绍鲜 市商务局局长
穆快昌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李东伟 市审计局局长
吕兆杰 市统计局局长
张仲林 市扶贫办主任
李 安 市扶贫办党组书记
赵燕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聂江娥 市档案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张仲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春森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考核对象和范围
(一)考核对象。全市5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二)抽查范围。2017年脱贫退出贫困村全覆盖,同时每个县(市、区)随机抽考其他2017年有贫困人口退出的村1-2个,每个园区抽考有贫困人口退出的村1个(腾冲边合区有2017年脱贫退出贫困村,不再抽考其他村)。所抽考村每村抽查30户,其中:已脱贫户15户(2017年脱贫退出户不少于10户),未脱贫户5户,返贫户5户(如低于5户则全部核查),非建档立卡户5户。抽查过程中可根据抽考村的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总数不少于30户。
(三)访谈对象。每县访谈县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门负责人不少于10人、乡镇干部不少于5人、村干部不少于5人、驻村工作队员(含第一书记)不少于5人。
五、考核内容
(一)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2017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
1.责任落实
(1)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任务完成率。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核实各县(市、区)、园区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完成率,实地核查错评、错退、漏评情况。各县(市、区)、园区贫困人口脱贫任务:隆阳区15000人(含高黎贡山管委会、保山工贸园区),施甸县13000人(含水长工业园区),腾冲市6500人(含腾冲边合区),龙陵县6500人,昌宁县14000人。贫困村退出任务:隆阳区10个,施甸县6个,腾冲市8个(含边合区中和镇勐蚌村),龙陵县4个,昌宁县5个。园区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纳入县(市、区)统一动态管理和向市级报备,园区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任务以县级分配到园区的退出任务为考核指标。
(2)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考核各县(市、区)、园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是否达到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以市、县统计部门提供数据为依据)。
2.政策落实
对照《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的决定》(保发〔2016〕7号)的决策部署和行业部门政策安排、检查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项目实施和取得的实际成效,行业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及支撑材料,延伸实地抽查项目建设。
3.工作落实
(1)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入户核查脱贫户、返贫户、未脱贫户是否错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漏评。
(2)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入户核查脱贫退出户是否错退。
(3)因村因户帮扶工作满意度。在贫困村入户调查脱贫户、返贫户、未脱贫户对驻村扶贫工作队、挂包责任人、帮扶措施、帮扶成效满意度。在非贫困村调查脱贫户、返贫户、未脱贫户对挂包帮责任人、挂包措施、帮扶成效满意度。
(4)受益到户项目资金扶持覆盖率。从云南省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抽取各县(市、区)、园区已脱贫户到户项目覆盖率,入户核查到户项目扶持情况。
(5)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以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绩效评价结果为评分依据。
(6)脱贫攻坚信息数据及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考核。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抽取各县(市、区)、园区截至2017年12月31日错误数据量,根据数据质量进行评分。实地到村抽考村级精准扶贫档案资料规范管理情况并打分,用于对各县(市、区)、园区精准扶贫档案资料管理考核评分依据。
(二)县(市、区)、园区贫困退出考核
实地到村核查贫困村退出是否达标,入户抽查户退出是否真实,同时考核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县、乡、村程序是否规范、相关档案资料是否齐备。
1.贫困户精准脱贫考核指标。
(1)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3200元;
(2)有安全稳固住房(易地扶贫搬迁、农危改项目以入住为准);
(3)适龄青少年义务教育有保障;
(4)安全饮水有保障;
(5)家庭成员100%参加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家庭医生100%签约;
(6)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100%参加养老保险;
(7)享受一项及以上扶贫政策、资金、项目帮扶。
2.贫困村精准退出考核指标。
(1)贫困发生率低于2%;
(2)县、乡(镇)到行政村道路硬化完成;
(3)通10千伏以上动力电;
(4)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9%;
(5)行政村、学校、卫生室通网络宽带;
(6)通自来水或饮水水源有保障,人力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
(7)建有诊断室、治疗室、药房三室分设且建筑面积在60m2以上的标准化卫生室,每所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标准配备乡村医生;
(8)有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党员10人以上或人口200人以上的村民小组有活动场所;
(9)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5%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99%以上;
(10)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
(11)上述第2-9项指标群众综合满意度调查达90%以上。
六、考核方法和步骤
考核采取平时掌握情况和年底实地考核的方式进行,平时掌握的情况包括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督查巡查等方面反映的情况,由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向市纪委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单位收集相关情况。实地考核从市直部门抽调熟悉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业务的处级干部担任组长,从行业部门抽调工作人员为考核组成员,到县(市、区)、园区采取听取汇报、交流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核查、农户调查、举证复核、系统数据比对及综合评分的方式完成考核工作。
(一)实地考核方法
1.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
(1)听取汇报。考核组到县(市、区)、园区召开会议听取各县(市、区)、园区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及贫困退出情况汇报。
(2)查阅资料。查阅县级脱贫攻坚规划,贯彻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政策措施出台级落实、项目实施情况,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及总结,县(市、区)、园区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年度计划和总结,省、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各级审计部门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及“挂包帮”工作开展情况,县级开展贫困退出考核形成的档案资料等。
(3)交流座谈。与各县(市、区)、园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了解责任落实、政策落实、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情况。
(4)实地核查。核查村级精准扶贫档案资料规范管理情况。入户核查精准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因村因户帮扶满意度。
(5)综合评分。考核组根据实地考核情况,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和情况、云南省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市直相关责任部门提供数据按评分标准得出各县(市、区)、园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得分。
2.贫困村脱贫退出考核。
(1)查阅档案。考核组到抽考村查看村级精准扶贫档案资料规范管理情况,贫困村脱贫退出支撑材料分类归档情况,对照保山市贫困村退出暨档案管理考核表评分,作为县(市、区)、园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档案管理评分依据。
(2)交流座谈。与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了解责任落实、政策落实、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情况。
(3)实地核查。考核组对照贫困村脱贫退出标准,实地查看道路硬化、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网络宽带、农村饮水、卫生室、公共活动场所、适龄青少年入学、村级集体经济等指标完成情况并作是否达标评判(实地核查并收集达标的相关支撑材料)。
(4)村退出满意度调查。在入户核查过程中,对贫困村脱贫退出“道路硬化、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网络宽带、饮水保障、医疗卫生、公共活动场所、教育”8个指标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作为贫困村脱贫退出的依据。
(5)举证复核。考核组对村退出不达标情况向县、乡提出意见并通报举证复核组,举证复核组根据县、乡所提供举证资料实地开展复核工作,结合县、乡举证资料及实地复核情况,对贫困村脱贫退出作最终认定。
3.贫困人口脱贫退出考核。
(1)随机抽户。考核组到村后,由村级提供2017年脱贫户名册、返贫户名册、未脱贫户名册,随机选择15户脱贫户(2017年脱贫退出户不少于10户)、5户返贫户(如低于5户则全部核查)、5户未脱贫户作为核查对象,同时随机选择5户非建档立卡户。
(2)入户核查。2人一组,对标对表逐户核查(考核组到县后,建议先选择一个村,全体考核组成员共同入户核查5户左右,入户方式方法熟悉和统一后再分组开展工作),脱贫户重点核查7项脱贫退出指标是否完全达标和错评,未脱贫户重点核查是否错评,返贫户重点核查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或为享受政策错返,非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核查是否漏评(入户过程中需要拍照留证,照片取景应包括主房、访谈人和被访谈人,照片打印后附在入户核查表后)。
(3)满意度调查。入户核查过程中,对照入户问卷,调查帮扶工作成效满意度和贫困村退出8项指标满意度。帮扶工作成效满意度主要调查脱贫户、返贫户、未脱贫户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帮扶成效的满意度。贫困村退出满意度调查2017年脱贫退出村所有入户核查群众对本村道路硬化、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网络宽带、饮水保障、医疗卫生、公共活动场所、教育8个指标的满意度。
(4)举证复核。考核组通过入户核查,认为县级对脱贫户、未脱贫户、返贫户、非建档立卡户定性有误的,告知所考核县、乡、村并通报举证复核组具体问题,由举证复核组根据县、乡、村举证资料入户复核,最终结果以举证复核组认定为准。
(二)实地考核步骤
1.2017年12月20日前,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拟定贫困退出考核实施方案。
2.2018年1月3日前:各县(市、区)、园区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2017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报告、2017年度贫困退出报告(附县、乡认定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退出相关资料),联系人:张银春,联系电话:136****5003邮箱:136****5003@163.com。
3.2018年1月4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开展考核相关业务培训,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4.2018年1月5日15日:各考核组到各县(市、区)、园区实地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及贫困退出考核,其中1-5组为考核组,具体负责到县(市、区)、园区开展实地考核,第6组为举证复核组,根据1-5组开展考核过程中发现问题适时到各县(市、区)、园区开展举证复核工作。
5.2018年1月16日至20日:各考核组对考核情况、市直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汇总,10日前将汇总情况和考核形成的资料分类整理后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市考核情况后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委、市政府。
6.2018年2月上旬: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各县(市、区)、园区通报考核结果。
七、考核分组
第一考核组:
组 长:孟 莉(女)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副组长:李春林 市扶贫办副主任
成 员:陈云香(女) 市档案局副局长
余忠寿 市扶贫办项目管理科科长
李小娟(女) 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技
术员
孙明江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主任科员
段绍刚 市民政局核对中心副主任
付 艳(女) 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干部
徐继玲(女) 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干部
张 健 市水务局工程师
黄川萍(女) 市水务局高工
廖应发 市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专技人员
杨 旭 市农业局经作站副站长
郑国旗 市卫计委科长
苏晓瑾(女) 市卫计委干部
孙瑞鸿(女) 市扶贫办督查考评科主任科员
赵维继 龙陵县教育局学教办干部
杨智春 昌宁县教育局教研室干部
联络员:杨剑非 市住建局抗震防震科科员
(电话:180****9555)
考核隆阳区(抽考12个村,其中:2017年脱贫退出10个贫困村全覆盖<瓦窑镇小浪坝村、横山村,瓦渡乡三坪村,瓦马乡小水井村,辛街乡阿今村,蒲缥镇菖蒲塘村,芒宽乡大门坎村,杨柳乡岩头村、干田村,西邑乡窝角村>,随机抽考其他1个有贫困人口退出的村)、保山工贸园区(随机抽考1个有贫困人口退出的村)、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随机抽考1个有贫困人口退出的村)。
第二考核组:
组 长:贾绍洲 市教育局调研员
成 员:黄安胤 市水务局调研员
李志宏 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科长
胡雪丽(女)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工作人员
杨光育(女) 市档案局业务指导科科长
赵勇青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干部
段宏伍 市农业局农经站支部书记
陈春林 市扶贫办老少边科科长
罗钧宁 市卫计委科员
刘 杰 腾冲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人
联络员:赵勇青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干部
(电话:186****5656)
考核施甸县(抽考7个村,其中:2017年退出的6个贫困村全覆盖<摆榔乡鸡茨村、尖山村,旧城乡大田坝村、芒别社区,木老元乡哈寨村,仁和镇复兴社区>,随机抽考其他1个有贫困人口退出的村)、水长工业园区(随机抽考1个有贫困人口退出的村)
第三考核组:
组 长:张明新 市商务局调研员
副组长:杨学工 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成 员:刘 鹏 市联席办干部
董红军 市档案局信息科科长
杨建红 隆阳区教育局人事股干部
杨嘉文 施甸县教育局教研室干部
寸待茂 市恒宇建设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
司注册结构师
戴洪仰 市交通局地方路政支队干部
李 晨 市交通运输局干部
管亚东 市水务局工程师
贾 穗 市水务局副支队长
吴建丽(女) 市农业局农环站支部书记
李国生 市农业局农科所支部书记
杨力滔 市卫计委助理编辑
卢江丽(女) 市卫计委干部
李宗平 市浦国办干部
联络员:刘 鹏 市联席办干部(电话:135****9878)
考核腾冲市(抽考9个村,其中:2017年退出的7个贫困村全覆盖<固东镇小甸社区,腾越镇宝峰社区,北海乡竹坝村,明光镇自治社区,新华乡邦户村,马站乡云华社区,清水乡三家村社区>,随机抽考其他2个有贫困人口退出的村)、腾冲边合区(抽考2017年脱贫退出的中和镇勐蚌社区)
第四考核组:
组 长:岳思强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成 员:李 龙 市扶贫办副主任
杨学明 市教育局主任科员
董立义 保山市天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工
程师、总经理
成德永 市住建局总工办主任科员
庞 磊 市交通局地方路政支队支队长
欧智勇 市农机推广站副站长
段仙虹(女) 市卫计委副主任科员
寸伟兵 市档案局业务指导科副主任科员
联络员:王海阳 市扶贫办科员(电话:133****9551)
考核龙陵县(抽考6个村,其中:2017年退出的4个贫困村全覆盖<象达镇甘寨村,腊勐镇中岭岗村,龙新乡茄子山村,龙山镇尹兆场社区>,随机抽考其他2个有贫困人口退出的村)
第五考核组:
组 长:徐兴灿 市统计局调研员
成 员:杨新荣 市扶贫办副主任
蔡恩品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李江维 市住建局抗震防震科副科长
贺云山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主任科员
王汝良 市水产站高级农艺师
杨从宽 市卫计委主任科员
李 凌 市档案局主任科员
联络员:杨志新 市扶贫办主任科员(电话:139****5066)
考核昌宁县(抽考7个村,其中:2017年退出的5个贫困村全覆盖<鸡飞镇里文村、邑等村,大田坝文沧村、新寨村,柯街镇立斯达村>,随机抽考其他2个有贫困人口退出的村)
第六组:举证复核组
组 长:谷方寿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研员
成 员:熊家平 市纪委第五纪工委纪检监察室主任
童良清 市扶贫办督查考评科副科长
负责5个到县级(园区)考核组发现问题实地举证复核。
八、考核结果运用
贫困退出考核结果作为县级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评分依据。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结果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予以通报,作为市委2017年度综合考核扶贫成效评分依据。考核结果报送市委组织部,作为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园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保山市县级(园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实施办法》《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由后进争前列的实施意见》严格奖惩。
九、工作和纪律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考核组成员要充分认识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本着对党负责、对保山负责、对贫困群众负责的态度,敢于较真碰硬,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资金项目进村入户;查干事不认真、走过场,行动不积极,搞假扶贫、假脱贫;查责任不落实、任务不能完成。各组组长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协调、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每天工作结束及时总结当天的调查情况,对考核所遇各种疑难问题进行组内讨论并形成统一意见,必要时与市扶贫办及时联系沟通。
(二)做好进村入户调查。全面掌握工作落实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别是脱贫户享受到哪些帮扶政策措施,脱贫户是否真脱贫;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有哪些帮扶措施,帮扶工作是否让贫困群众满意;群众对贫困村脱贫退出还存在哪些不满意等;非建档立卡户中是否存在应进未进问题。入户调查坚持“五不调查”原则,一是酒醉对象不调查;二是传染病对象不调查;三是聋哑对象不调查;四是未成年人不调查;五是受干扰明显对象不调查。
(三)对标对表核查。各考核组要认真对照县级(园区)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实施办法、贫困人口退出、贫困村退出考核内容,对标对表严格核查。各组考核时需做好拍照,并归入考核形成的资料中,考核结束后,考核过程中形成的所有相关资料梳理规范后提交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银春,联系电话:2122211,136****5003)。
(四)坚持客观公正。考核过程中,各考核组要收集整理好有关汇报、介绍、图片等相关材料,实事求是的挖掘先进典型和找准存在问题,剔除整改要求。撰写报告要依据干部访谈记录、实地核查和查阅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判断,确保结论的准确性。参加考核的同志要做到真考实核,严格按照谁考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如国家和省级抽查核查发现考核不严不实导致考核结果失真,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严肃追究考核组长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严守纪律要求。考核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禁收受被考评对象任何形式的礼物、馈赠。对违反规定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受考核的各级组织、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拦考核组考核工作,考核组人员到村考核,除县级纪检干部全程监督外,其他人员不得陪同。入户过程中,考核组人员以外的其他任何人不允许陪同入户。如发现干扰、阻拦考核,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纪委派出纪检干部参与举证复核并监督考核工作,各县(市、区)、园区根据到县考核组分组情况,每组安排县纪检检查部门干部参与考核过程监督。
(六)做好后勤保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考核相关事宜统筹工作,市直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抽调业务骨干参加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暨贫困退出考核,考核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市公务用车平台负责做好车辆调度,出车前做好车辆检修维护工作,车辆租赁经费由市扶贫办负责。各考核组到县后需再增加考核用车由县级统筹安排。考核期间,考核组成员食宿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