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0-3-/2020-1119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由县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 | 发布日期 | 2020-11-17 16:53:39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
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
1、蔬菜,抽检依据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杀螟硫磷,倍硫磷,甲胺磷,马拉硫磷,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等指标。公告抽检合格样品67批次。
2、水果,抽检依据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杀螟硫磷,马拉硫磷,敌敌畏,丙溴磷,克百威,倍硫磷,氧乐果等指标。公告抽检合格样品19批次。
3、生干籽类,抽检依据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抽检项目为铅指标。公告抽检合格样品5批次。
4、水产品,抽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局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AOZ),呋喃它酮代谢物(AMOZ),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4项指标。公告抽检合格样品10批次。
5、鲜蛋,抽检依据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氧氟沙星2项指标。公告抽检合格样品4批次。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01117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