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40-3/20251211-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5-11-14 16:00:33 |
| 文号 | 浏览量 |
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要求,现将我市1家经营主体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腾冲市腾丰忠信超市经营的火腿五仁月饼
(二)抽检基本情况。腾冲市腾丰忠信超市经营的火腿五仁月饼,商标:傣乡园和图形 、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为2025年07月11日,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经营的火腿五仁月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当事人购进火腿五仁月饼时,索要了供货商资质、进货单据、出厂检验报告等材料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未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2025年11月14日